|
|
![]() |
|
|
**************
以下為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就房屋委員會對高等法院在七月十一日所作判決提出上訴與新聞界的談話全文:
記者:我有兩個問題,第一,現在民忿很大,你們仍然決定上訴,有居民甚至發動不交租;第二,為甚麼今日要緊急召開會議?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大家都要明白,香港注重法治,在法律程序上是容許訴訟雙方就重要的法律觀點在法庭上訴訟。我們解釋過,今次我們很細心考慮所有有關的法律問題,覺得有重要法律觀點的問題需要在法庭上作出最後的裁決,就這個原因,我們覺得有責任去提出上訴,這不說我們輸打贏要,這個正正是顯示出我們的法律精神,就著我們的法律重要觀點,弄清楚我們究竟怎樣做才是對的。至於為甚麼今天要開會,因為我們一早定了,而且各位現在都知道,我們同意這件事應盡快解決,不應該拖拖拉拉,所以我們決定向終審庭提出要求這案件直接由終審庭處理。當然我們需要對方律師同意,及原訟庭法官的批准;當然還有終審庭方面都要同意我們這樣去做。所以這是法律程序,我們和大家都一樣焦急,都希望盡快了結這方面的程序。
記者:上訴的理據是甚麼?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大家都知道我們今日是以閉門會議進行討論,因為我們需要跟自已的法律顧問就著上訴的情�G聽取我們律師意見,這些意見是不可以公開發表,因為這是我們在日後法庭上訟訴的根據。所以我們作出這個決定。你們問為何時間這麼迫速,因為在現時法例下,如果要提出去終審庭,我們由裁判判決日起只得十四日,今日已是第十三日,所以我們在這時限一定要有一個決定,這迫切性是我們一定跟著法律程序去做。
記者:是否不想減租才提出上訴?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不是。我已經說過好多次,這和我們財政上的負擔完全無直接關係。當然我不可以說完全沒有關係,因為對於房屋委員會的財政負擔是好沉重的,但是如果法律上有這樣的要求,我們不理我們的財政負擔怎樣我們都要找方法應付這方面的需要。最主要是因為有重要的法律觀點的問題需要澄清,因為現在法律的條文,我們覺得有些地方是需要弄清楚的。當然我現在不可以在這裡就著這方面發表太多意見,因為會影響我們跟著下來的司法程序。
記者:局長剛才說了法治方面,你可否說說情方面,現在民怨深,政府民望低,為了居民的利益,政府會否考慮不上訴,依照法庭的判決,守法馬上進行檢討,再考慮退回租金?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問題是因為我們所說的重要法律原則,我們是有基礎的。我們覺得現在對於法庭的判決,有很多地方我們基於法律上的原因我們一定要提出上訴,我好抱歉在這裡我不可以就著詳細的法律觀點發表任何意見,因為這會窒礙日後的司法程序。但是我可以在這裡透露,如果日後法庭有個清楚的判決,有個經過終審庭的最終判決之後,大家都一定要接受,因為這是終審的判決。
記者:現在向終審庭提出上訴,跳了一步,你預計時間會快了多少?初步估計訴訟費用是多少?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會快很多,因為中間有一個程序已經省卻。大家都理解,不論這次我們是贏或輸,假如這次我們勝了,易地而處,對方提出上訴,我也不會反對。如果他認為有重要的法律觀點需要澄清,我們都要同意。在相同的情況下,大家都覺得,如果對方提出直接去終審庭都不會反對。我們都覺得第一時間快了,第二訴訟費一定會減少,而且可以在最快的時間內得到最清晰和最後的法律裁決。
記者:費用方面?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費用很難說。
記者:你會如何處理民忿?居民會有大規模的反對?既然跟財政無關,為何不接受退租的建議?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民忿方面,我們當然理解居民在這方面的一些訴求,今日在會上有委員提出這方面居民的訴求,我們也有考慮這問題。但是最重要是如果我們考慮這方面是對於我們他日上訴程序有影響,所以我們不能不關注對法律上引起各種的干擾,各種的問題,因此我們暫時在這方面不能作出直接的回應,因為一定要待法律程序完成。我剛才說的重要法律觀點,其實是圍繞著如何演譯退租、減租機制及如何處理和這些事項有直接關係的事。
記者:勝訴的信心大不大?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不是勝訴與否的問題,我們有需要就這個重大的公眾利益問題在法律觀點上取得一個非常清晰的解釋。無論我或對方大家都歡迎有一個最終的裁決。
記者:法庭方面的要求,譬如減租或退租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現在不存在是否退租的問題,我們要理解法庭當然會有裁決。但是,直到目前為止,法庭尚未有判令,未有判令的意思是法庭尚未求我們要如何去做。現時,對方律師有一個草擬的判令交給我們,但我們不能同意。所以要由法官自己作出最後的判令。所以判令尚未有,我們尚未知道究竟我們需要做甚麼和上訴時要關注些甚麼。我們要等這階段整個法律程序完成後,我們才能在這方面有所披露。
記者:如果不提出上訴,對公眾利益有何損害?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不能直接答覆你,因為這與我們上訴的理由和法律條文和法律觀點有關,在這方面希望大家等法律程序完成後,大家便會明白。
記者:無論是否勝訴,其實這次上訴一定會民怨加深,大家的關係會更緊張,你認為這是否有代價?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我想不是。最重要的問題是我們如何做。因為一日判令未出,我們不知道法庭要我們做甚麼,同時可否做得到。判令未出,我與你也不應該就這方面有任何評論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完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