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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通過分拆出售零售及停車場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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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員會發放:

  房屋委員會今日(七月二十四日)通過計劃,分拆出售轄下零售及停車場設施。在計劃下,這些設施的管理權及合法業權將會轉讓給一家新成立的公司,該公司將於2004/05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首次公開發售(上市)。在上市後,房委會不會擁有新公司的任何股權。

  房委會把轄下100萬平方米零售設施及約10萬個泊車位分拆出售,以便集中資源,履行為社會有需要人士提供資助公共房屋的主要職責。房委會主席孫明揚表示,此舉亦可落實政府承諾,締造「小政府」、「大市場」的整體施政方針。

  房委會面對嚴重財政困難,預計出售設施可得的200億元收益,有助房委會過渡到2007年,同時這亦提供時間及空間,讓房委會推行各項節流措施,以期長遠可達致持續穩健的財政狀況。

  事實上,房委會近年承受現金流量赤字。因應政府於去年十一月重新釐定房屋政策,房委會決定停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單位,預測其現金結餘將由2003年4月的280億元,下跌至2006年3月的55億元赤字。

雖然根據現行的財務安排,政府一向在房委會非住宅業務所產生淨運作盈餘中,收取其中百分之五十,但目前政府已原則上同意,會讓房委會全數保留出售設施的收益。

  按今日通過的出售策略,即將成立的新公司類似「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其特色包括︰目標明確的業務策略、清晰的股息政策、把大部分的淨收益作為股息派發、保守的資本與負債政策,以及訂有投機發展限制等。

  這些特色令新公司在上市時,毋須如傳統地產公司般,其股值對比資產淨值出現大幅折讓,因此其首次招股價將會更接近其資產淨值。

  孫明揚指出︰「現時採用的策略最為合適,既可讓房委會得到較高的收益,同時對物業市場的影響則減至最低。」

  他續稱:「我們不排除,當有關『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規例在本港落實後,房委會會考慮直接透過成立投資基金上市。」

委員在審核有關出售計劃時,亦關注到計劃將影響約七百名負責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工作的房屋署員工,此外,亦顧及計劃對房委會的15,000個商業租戶及逾六十萬名公屋居民的影響。

  房署將會與受影響的員工一同制訂合適的重新調配人手及離職加入新公司的安排。不過出售計劃預期會對商戶帶來好處,原因是新業主將引入私營機構的商業運作模式,有利提高運作效率及服務質素,並更能快速回應顧客的訴求。

  孫明揚補充說︰「房委會在制訂計劃的實施細節時,將積極聆聽各方的意見及關注。」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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