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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鍾泰議員的提問所作的口頭答覆:
問題:
據報,為減輕堆填區的負荷,政府推行廢車胎循環再造計劃,並於本年4月向承辦商批出一份為期半年的合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當局平均每年收集廢車胎的數目及把這些車胎作堆填用途的開支款額;
(二) 預計上述計劃每年可為堆填區減輕多少負荷;及
(三) 向有關承辦商提供甚麼支援?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過去3年,政府平均每年處置約10,000公噸的廢車胎,處理這些車胎的經常性費用,包括堆填及廢物轉運站的費用,每年約為港幣90萬元。廢車胎必須在棄置之前分割,以減少所需的堆填區空間。而這些廢車胎之中,約有3,000多公噸尚未分割,因此需要先進行分割的工序,這工序的費用每年約為港幣500萬元。
(二) 為了減少棄置堆填區的車胎,以節省堆填空間及上述的開支,我們認為可以進行一個試驗計劃,把廢車胎回收以及循環再造。這個試驗計劃在本年四月初展開,為期六個月。我們預計在這個試驗計劃中,承辦商可回收約1,200公噸廢車胎,絕大部分是未經分割的車胎,佔同期這類廢車胎的三分之二左右,這樣除了可減少耗用堆填區的空間,政府亦可在這六個月內節省港幣80-90萬元。
(三) 政府會根據合約向承辦商支付每公噸878元的費用,整個為期六個月合約的需支付約港幣100萬元。
完
二○○三年七月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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