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政府回應英國外交部次官韋明浩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聲明

*****************************

  

政府發言人今日(六月三十日)回應英國外交部次官韋明浩發表的聲明時重申,《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完全符合「一國兩制」原則及國際人權標準。

  發言人說:「條例草案建議所有條文的解釋、適用及執行均需按照《基本法》第三章,即是必須完全符合國際權利及自由標準,包括《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條例草案不會損害本港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關於取締機制,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絕不會把內地法律或國家安全概念引進香港。

  他補充說:「有關的取締權力,只會根據香港法律和《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行使。所有取締的決定均可以在香港的法院提出上訴。」

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星期一)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