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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監察有關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的產品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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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陳智思議員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的提問和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醫生的答覆:

問題:

《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禁止任何人發布廣告,聲稱任何藥物或療法對指明的疾病或病理情況(包括肺炎等呼吸系統疾病)具有治療或預防的功效。鑒於近期出現大量有關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下稱"綜合症")的產品廣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監察在互聯網網站或其他媒介發布與綜合症有關的產品的廣告內容;若有,請告知監察的結果;

(二) 對於發布廣告,聲稱其產品可治療或預防綜合症的人士,當局曾採取哪些執法行動;及

(三) 有否計劃加強執行有關法例,以進一步保障消費者?

答覆:

主席女士:

《不良醫藥廣告條例》(第231章) (以下簡稱《條例》) 禁止任何人士作廣告宣傳,聲稱某些藥物、外科用具或療法可預防或治療《條例》所列的疾病及病理情況(包括傳染病及呼吸系統疾病)。《條例》旨在避免市民在錯誤引導下而不適當地自行使用醫療物品以治療這些疾病,令他們因不當用藥或延誤適當診治而對身體造成損害。

(一) 壎芵p人員會審閱報紙、雜誌及互聯網,並到訪藥物及健康產品的零售店舖,審查產品的宣傳內容。如發現有關宣傳內容違反《條例》,當局會向有關的出版公司及產品分銷商發出警告信,如有再犯,將轉介警方調查和採取檢控行動。

在過去三個月,當局共審查三千八百四十則廣告,當中發現有一百九十七則違反《條例》。該一百九十七則廣告中,有一百零二則與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 (下文簡稱「綜合症」) 有關,其中三則載於互聯網。該等有關「綜合症」的廣告,大多涉及聲稱可預防或治療「綜合症」的中成藥或健康食品。

(二) 自從「綜合症」在三月爆發以來,當局就一百零二宗與「綜合症」有關的廣告發出共一百八十二封警告信。大部分個案在收到警告信後已更正早前有誤導性的廣告內容。有三宗個案已轉介警方採取檢控行動。

(三) 壎芵p已加強審查廣告,並會繼續嚴謹執行《條例》,以保障市民健康。我們亦會檢討現行做法,並與警方緊密合作,向違反《條例》的人士作出檢控。

我們知道,一些保健聲稱,例如排毒、改善人體免疫系統等,現時不受《條例》所管制。為了更有效保障市民免受該等聲稱所誤導,我們建議在《條例》內加入一個新附表,載列禁止作廣告宣傳的聲稱。壎芵p署長有權修訂該新設的附表,並可擴大其涵蓋範圍,以便在有需要時因應最新發展納入其他產品及服務,保障市民的健康。我們已成立一個由醫療專業人員、學者及消費者委員會代表所組成的專家委員會,負責草擬一份建議清單,並會在今年稍後時間就建議清單諮詢公眾及業界。

二○○三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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