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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五月二十八日)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多少個公共屋h將污水排放系統(包括垂直污水或廢水管,以及糞渠)安裝於居住單位內,以及有關數目佔全港公共屋h總數的百分比;及
(二) 按屋h劃分,過去三年,每年當局接獲第(一)項所述的公共屋h住戶就有關屋h污水排放系統滲漏問題而作出的投訴宗數,以及進行相關的跟進及修補工程的平均所需時間?
答覆:
主席:
我就問題兩個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 房屋委員會轄下全港一百四十九個租住公共屋h(不包括已在「租者置其屋計劃」下推出發售的屋h及屬於「可租可買計劃」的屋h)約五十八萬個單位中,有四十三萬七千個單位的主排污渠裝設於室內,佔總數百分之七十五,分佈於一百一十五個屋h。
(二) 由於裝設於室內的排污系統較容易監察,所以一旦出現損壞情況,上述一百一十五個屋h的住戶可即時通知房屋署,以便盡快跟進。過去三年,房屋署從這一百一十五個屋h住戶接獲的室內污水排放系統損壞報告而需進行維修的個案共有四萬七千八百二十四宗,按屋h劃分的數字載於附件。一般而言,超過八成的損壞報告經檢查後只需進行簡單維修,普遍可在十天內完成。而其餘較複雜的個案,則由於要進入其他單位進行工程、安排進行詳細檢查或需訂購適合配件等,跟進工作平均需三十天才可完成。至於緊急的個案,房屋署會即時檢查,並盡快進行維修。
完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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