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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演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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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以下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五月十日)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的演辭全文(譯文):

  本人謹代表各同僚熱切歡迎各位出席是次一年一度的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

  我們衷誠祝賀甄孟義先生、陳健強先生、袁國強先生、蔡源福先生、石永泰先生和薛偉成先生今天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亦衷誠祝賀陳文敏教授今天獲委任為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

  各位獲得這份殊榮,是多年努力不懈的成果,也是實至名歸的。這是你們在專業工作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並具有重大意義。不斷精益求精,對每一個專業都至為重要。本人深信你們必定百尺竿頭,更進一步,以能全面發揮你們作為律師和代訟人的專業才能。

  你們今天在事業上取得卓越的成就,一直以來必定得到家人的不斷鼓勵,鼎力支持和體諒包容。家人的摯愛和忠誠的支持,是你們成功的要素。他們今天必定十分欣悅,也必定以你們為榮。我們亦衷心向他們致以熱烈的道賀。

  資深大律師的身分是崇高殊榮的印證,亦是卓越成就的標誌。他們是法律專業的翹楚,其地位在法律界、法官席前,以至在社群中都得到認同和尊崇。然而資深大律師不僅享有崇高的地位,而且還發揮著實質性的作用。獲得授予資深大律師的榮譽,不僅表示該大律師過往的成就得到認同,更重要的是,他對未來各種極具挑戰的重任也作出了承擔。

  這些重任我們應予緊記。它們包括:樹立並維持專業操守和才能的最高標準,繼承大律師專業的優良傳統,致力維護法治精神,因這是社會極之注重的,扶掖後進並以身作則,對業內事務作出貢獻,以及在有需要時參與公共事務。

  陳文敏教授是第一位獲委任為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這項委任是首次作出的,而陳教授獲得這項殊榮實當之無愧。法例規定,曾對香港法律作出傑出貢獻的大律師,如屬香港任何大學的法律學院或學系的教學人員,經過所需的諮詢後,可獲委任為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根據有關條文,屬教學人員身分的律師必須是大律師,方合乎資格獲得委任。

  陳教授對法律作出的傑出貢獻是眾所週知和得到廣泛認同的。有云:為人師表,春風化雨,弦歌不輟,教澤流長。陳教授和本港兩所法律學院的學者,一起肩負作育英才的重任,為法律界培育未來的專業人才,實在任重道遠。在這方面,我們必須確保,學生踏進法律學院之門後,除了學到法律規則方面的知識外,更重要的是能夠了解和珍視我們的法制之基礎精神和價值觀,這對法治能夠繼續行之有效至為重要。陳教授在法學教育界的地位舉足輕重。他和其他法學教育界人士必定十分理解,業界和社會人士對法學教育及有關改革期望甚高。本人深信,陳教授和各位學者必定繼續以鍥而不捨的精神,積極迎向未來的種種挑戰。

  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來,今年是第六年根據法規委任資深大律師。相信業界和社會人士都可能有興趣知道有關的統計數字。

  把執業的大律師和在律政司任職出庭代訟人的大律師一併計算,在此六年內的58項申請中(重覆申請已計算在內),共有26位大律師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在此六年內獲委任的比率由25%至75%不等,以整體計算獲委任的比率則約為45%。

  每年的申請數目由4至19項不等。此六年內,有四年的申請數目介乎8至9項之間。至於每年獲委任的大律師數目則由2至6名不等。

  今年的申請數目是歷年最多的,共有19項,較以往每年多出近一倍。由於有6位大律師獲委任,所以獲委任的比率約為32%。今年的委任令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在律政司任職的不計算在內)的人數增加至63人,約佔香港私人執業大律師總人數8%(香港私人執業大律師的總人數略多於780人)。

  最後,本人謹代表法院全體仝人,祝願各位於今年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和名譽身分的資深大律師工作愉快、鵬程萬里。

二○○三年五月十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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