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二十間銀行參與政府貸款擔保計劃

***************

  現時已有二十間銀行參與政府的三十五億元低息貸款計劃,並將由下星期一(五月五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接受貸款申請。

  貸款計劃旨在協助自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爆發以來,生意大幅減少而出現嚴重現金週轉問題的行業,為他們提供短期現金援助。

  從計劃所得的貸款必須用作支付僱員的薪酬,因此亦可協助保留職位。

  以下為符合資格申請貸款計劃的行業:

* 食肆及酒店:包括領有由食物環境壎芵p發出牌照的食肆、快餐店和其他飲食場所,以及領有由民政事務總署發出牌照的酒店和旅館。

* 旅行社和旅遊車營辦商:包括領有由旅行代理商註冊主任發出牌照的旅行社,以及領有由運輸署發出牌照的旅遊車營辦商。

* 零售店鋪:包括所有設有固定店鋪的業務,其主要業務是向作為用家或消費者的顧客售賣實質貨品/產品,而並非把該等貨品/產品作轉售用途。這類機構必須有超過一半的營業額來自銷售實質貨品/產品。

* 戲院和卡拉OK店:包括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領牌的所有電影院商,以及受《卡拉OK場所條例》規管的卡拉OK場所營辦者。

  除食肆外,上述類別的公司應持有有效的商業登記證經營達一年,才符合申請資格。而食肆的合資格經營期則為六個月。

  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於本年四月份的營業額與過去三個月的平均數字比較,已至少下跌百分之三十。

  每宗申請的貸款擔保上限是:

* 食肆及酒店為一百萬元(每間店舖);

* 旅行社及旅遊車營辦商為五十萬元(每間店舖);

* 零售店鋪、戲院及卡拉OK店為三十萬元(每間店舖)。

  由於貸款只可用作支付僱員薪金,申請人必須提交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供款證明,以證明僱傭關係和僱員數目。

  每宗申請均須由機構的股東作個人擔保,如公司股東超過一名,則須由持有百分之九十或以上股權的股東共同及各別為整筆貸款作擔保。該等股東須為申請人的最終實益擁有人。

  貸款機構批准貸款後,將會把款項向申請人僱員各自的工資帳戶支付,或以申請人的有關僱員為受益人而開出的匯票或支票方式支付。在後一種情況下,貸款人僅在申請人將以其僱員為收款人的支票兌付時才發放提款。

  申請表格及參與計劃的銀行名單已上載至勞工處的主網頁www.info.gov.hk/labour,名單將會不時更新。勞工處主網頁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www.mpfahk.org)亦載有一份特定表格,供申請人向他們的信託人申請今年一月至三月經認證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或職業退休計劃僱主供款證明。表格亦可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分區辦事處索取。

  以下為參與計劃的銀行名單: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交通銀行-香港分行

法國巴黎銀行香港分行

浙江第一銀行有限公司

花旗銀行

中信嘉華銀行有限公司

大新銀行有限公司

道亨銀行有限公司

DBS 廣安銀行有限公司

恆生銀行有限公司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港基國際銀行有限公司

廖創興銀行有限公司

南洋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海外信託銀行有限公司

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

渣打銀行

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

永隆銀行有限公司

  申請人可向參與計劃的銀行進一步查詢計劃詳情、申請手續和申請所須的證明文件等。有關貸款計劃的一般資料,則可致電勞工處電話諮詢服務二七一七 一七七一索取。

  市民可由五月五日起到勞工處和民政事務總署各分區辦事處索取介紹計劃的單張。由當日起,電台和電視台亦會播放宣傳聲帶和宣傳短片推廣該計劃。

二○○三年五月二日(星期五)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