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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家事調解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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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四月三十日)宣布,將為期三年原定於五月一日結束的家事調解試驗計劃延長至七月三十一日為止。

  司法機構發言人說:「用以支付予福利機構或私人執業的家事調解員在該計劃下為離婚夫婦提供調解服務的撥款,足夠支持該計劃延長三個月。」

  家事調解試驗計劃於二OOO年五月推行,以測試用調解方式協助離婚夫婦達成附合自身、配偶及子女需要的協議的成效及獲接受程度。

  該計劃提供免費的調解講座及調解服務,而適合接受調解的申請人可選擇由社會福利署、非政府機構或私人執業的家事調解員進行調解。

  發言人說:「過去三年,共有790對夫婦接受並完成整個調解過程。其中有627對夫婦能就爭議的事項達成全部或部份協議,包括對配偶及子女經濟上的支援、子女監護權及財產分配等。成功率接近八成。」

  此外,司法機構已委派香港理工大學為試驗計劃進行評估,並於今年稍後向家事調解試驗計劃督導委員會提交全面評核報告。司法機構會根據有關評核報告考慮家事調解的未來方向。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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