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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四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紓緩公共交通工具排放廢氣所造成的空氣污染,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九龍巴士(1933)有限公司計劃在本年內引入五十輛符合歐盟IV期廢氣排放標準的巴士,當局有否建議該公司安排該等巴士行走繁忙的地區;
(二) 有否計劃與各專營巴士公司商討重整現行巴士路線和班次,避免出現過多巴士擠塞於同一地區,因而加劇有關地區的空氣污染的情況;及
(三) 有何政策或措施,鼓勵各公共交通機構引入更環保的車輛?
答覆:
主席女士:
據我們從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方面了解,該五十輛符合歐盟IV期廢氣排放標準的新巴士將於二○○四年運抵。該公司會安排這批新巴士行駛繁忙的幹道。
巴士的營運情況受到運輸署的監察,該署並按情形與專營巴士公司洽商重整巴士服務的建議,以更好地配合不斷轉變的乘客需求及減少不必要的巴士服務重疊。在二○○二年內,在實行這類重整措施後,於中環、灣仔、銅鑼灣和油尖旺各區繁忙幹道行駛的巴士,每日已減少2,300架次,而繁忙時間每小時的巴士停站次數亦減少逾300次。這些措施包括取消需求低的路線、縮短路線、減少班次,以及重組巴士站。
運輸署已聯同各專營巴士公司就明年制訂更多服務重整建議。這些建議涉及大約三十條行經上述地區繁忙幹道的巴士路線,並已在本年較早時提交各有關區議會進行諮詢。我們固然會認真考慮區議會提出的意見,但亦不會忽視這些措施在改善環境方面會對整體社會帶來好處。我們會繼續推行合適的巴士服務重整措施。
我們已有政策規定,如有關技術實際可行而在市面上亦有所提供的話,新登記的車輛(包括巴士)必須符合最嚴格的廢氣排放標準。自二○○一年起,我們已規定新登記的車輛須符合歐盟III期廢氣排放標準。我們計劃在二○○六年當歐洲聯盟引入歐盟IV期廢氣排放標準時同時引入這廢氣排放標準。
至於現有的巴士,我們會繼續鼓勵專營巴士營辦商實施措施以改善其車隊的環保性能。截至二○○二年年底,所有在歐盟標準生效前製造的巴士均已報廢或加裝柴油催化器。到二○○四年年初時,專營巴士公司將會已經為所有歐盟I型巴士加裝柴油催化器或連續還原粒子過濾器。此外,我們現正與各專營巴士公司商討為使用歐盟II型或以上廢氣排放標準的引擎的巴士加裝連續還原粒子過濾器的計劃。運輸署及環境保護署會提供運作上和技術上的意見,協助巴士公司落實這項計劃。
另一方面,在城巴有限公司(機場及北大嶼山路線網絡)、龍運巴士有限公司及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的新專營權中,我們已加入一項規定,要求這些巴士公司購置的新巴士必須採用最新的環保技術。有關的專營權將於二○○三年年中生效。我們亦打算在日後所有新的巴士專營權中加入類似的規定。此外,我們亦已把採用及推動環保措施,包括可減少廢氣排放的巴士設計,列為遴選巴士營辦商經營新巴士服務的一項準則。
至於的士及小巴,當局已提供資助計劃,推廣使用更環保的車輛。非專營巴士營辦商為巴士加裝柴油催化器,亦可獲得資助。除提供資助外,當局亦已在二○○一年訂立法例,規定所有新登記的的士須由二○○一年八月一日起採用石油氣或汽油作燃料。
完
二○○三年四月三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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