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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區警署、域多利監獄和前中央裁判司署成文物旅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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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公報計劃邀請私營機構,就保存中區警署、域多利監獄和前中央裁判司署(該址),並把該址發展成文物旅遊設施(該計劃)提交建議書。

旅遊事務署發言人表示,社會上對於保存香港文物遺產的訴求越來越殷切。環顧各種模式,其中一種最合適的方法,是引入私營機構的資源推行具商機的計劃。這會有助引進新意念和動力,將文物遺產善加運用,並可保留公共資源集中於處理一些沒有商業潛力的保存文物項目。

發言人說︰「該址的建築物是維多利亞和愛德華殖民地時期建築的典範,難得的是昔日的原狀面貌得以保存至今。如得到適當的存護,再加富創意的營運,該址可被發展成為文物旅遊景點,讓本地人士及海外旅客均能欣賞到香港獨特的文化遺產。」

該址位處中環的心臟地帶,可串連中區現有的景點,包括香港禮賓府、聖約翰座堂、蘭桂坊、荷南美食區(SOHO)及荷李活道,為以娛樂及飲食為主的中區加添文化特色。

政府計劃以公開競投程序推行該計劃,中選者將獲批為期五十年的地契。為配合該計劃保存和修復該址作文物旅遊設施的目標,建議者必須符合若干文物保存的規定,以確保能保存該址的文物價值。在這些規定以外,建議者將可擁有最大的彈性,落實其發展概念。

評審建議書的工作,將集中於四項準則,包括文物保存;技術、環境及交通事宜;經濟和旅遊效益;以及以地價形式向政府繳付的費用。鑑於該計劃具有保存文物及推廣文物旅遊方面的目標,以及推行該計劃將受到的局限,在進行評審時,建議書在質素方面的表現將會較地價佔較大的比重。

為進行該計劃,目前使用該址的部門將於二○○五年遷出。為加快推行該計劃,政府計劃在二○○四年年初進行招標,而不待使用部門全數遷出,並在二○○五年分期把該址移交給中選的建議者。這會有助該計劃的建議者盡快完成該項發展。

發言人表示︰「引入私營機構參予這項計劃的方式,與前水警總部所採用的模式相似。該計劃完成後,在中區這主要旅遊區可供遊覽的景點將更多姿多采。」

此外,發言人指出:「雖然旅遊業因非典型肺炎的爆發出現倒退的情況,我們必須繼續積極推動發展各項大型旅遊設施的計劃。決定推行該計劃亦體現我們對投資推動旅遊業發展的承擔,並確保香港作為亞洲區內旅客首選的旅遊目的地的地位。」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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