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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聞稿代空運牌照局發放:
空運牌照局(下稱牌照局)今日(星期四)公布就國泰航空有限公司於下列航線經營編定航空服務的申請所作的決定:
連接香港/上海/北京/廈門的來回航線
港龍航空有限公司就上述申請提出反對,牌照局於本年一月二十二至二十九日、三月十一至十四日及三月十九至二十日進行為期十一天的公開研訊。
牌照局經考慮研訊上提交的證據及申述後,決定向國泰航空有限公司發出經營以上航線的牌照,而航機班次不能超逾下列限制:
香港和上海之間: 每天三班來回班次 香港和北京之間: 每天三班來回班次 香港和廈門之間: 每週三班來回班次
牌照由二○○三年四月十七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有關決定亦將於四月二十五日的憲報刊登。
有關決定的全文可於香港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四樓政府新聞處電梯大堂索取或於牌照局網址http://www.edlb.gov.hk/edb/chi/related/atla.htm下載。
完
二○○三年四月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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