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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2003年撥款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的致辭全文(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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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就涂謹申議員(由何俊仁議員代為發言)在《2003年撥款條例草案》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的修正案總目122分目103(即香港警務處「酬金及特別服務」)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政府強烈反對涂議員的修正案,把警隊「酬金及特別服務」分目下所預算的8500萬元完全刪除。

  「酬金及特別服務」撥款的開支相當重要,涉及警隊的機密行動,包括打擊嚴重罪行、毒品罪行及保安事宜,以及反恐工作。公開這些支出的分配情況,會披露警隊行動的策略、細節及執法能力,讓犯罪分子得悉,從而迴避法律制裁,結果將會損害公眾利益。

  我相信大家都會同意,在打擊罪行(特別是一些有組織、性質嚴重的罪行)的同時,又要維持高的透明度,的而且確是難度很高。萬一掌握得不好的話,犯罪份子可能會有機會透過分析有關開支的分配情況和增刪,以及一些細節,洞悉警方的行動策略,從而逃避法律制裁,令公眾利益嚴重受損,並且助長不法份子的勢力和氣焰。而在前線執行警務工作的人員,甚至向警方提供情報的線人,都可能蒙受生命的危險。特別在今時今日,警方一方面要繼續有力打擊罪行,確保香港不受恐怖活動波及,亦面對資源緊拙,未來幾年可能有相當幅度的削減之下,警方在如何保護他的行動的機密性,以免不法份子有機可乘是比過往更為重要。至於有發言議員批評政府對於「酬金及特別服務」的資料提供得少是沒有甚麼進展,這點其實是不確的,例如今年警務處處長在回答議員有關2003-04年度預算的問題時,亦說明了舊年分目下的實際開支、來年的預算開支、公告懸紅賞金的個案總數和總金額、支付酬金費用的次數,亦公開了就該分目進行突擊檢查的數字,這已是警方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在目前的情況下,面對要打擊罪行、應付反恐的活動,亦在資源短缺下,她能夠公開的,目前是盡了很大的努力。

  當然在今年的辯論正如往年一樣,有議員說我們為什麼不與西方一些國家,例如英國、加拿大、澳洲看齊,作多些公布呢?但實際的情形是,在英國來說,英國有兩個特別組織,一個是UK Security Service,英國的保安組織,俗稱軍機五處 Military Intelligence Five,一個是UK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秘密情報組織,俗稱軍機六處 Military Intelligence Six,就是著名的電影占士邦,那位占士邦先生所隸屬的情報組織。其實這兩個組織公布甚麼呢?這個MI5,UK Security Service,有時一年、有時兩年,有年報,亦有若干資料上網,把整個英國保安組織的工作大致有分類。何議員說得沒錯,譬如百分之幾是反恐、百分之幾是反間諜,但資料是謹此為已。而秘密情報組織 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根本沒有甚麼資料公開,遑論它的開支,連它的主管是誰亦沒有公開。舉一個例子,例如英國國會一個 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Committee,它每年複核英國的三個情報組織,除了剛才講的MI5、MI6,還有GCHQ,Government Communication Headquarter,這就是接收電子通訊、那些嶼P,全球截聽那組織的資料。而國會委員會的資料,它每年的開支只給一個global total,即是每年用多少,例如2003-2004年是用九億四百萬英磅。至於那三個情報組織的細分是欠奉的,甚至有關他們討論紀錄提到例如Secret Intelligence Service,秘密情報組織討論的時候,是全部空白,而那主管就叫 The Chief,C或Q,好像電影一樣,那保密功夫是做到充份的,而它的報告雖然好像我們的預算案般有每年的outturn各項的分類,cost of running,Ops transport,Ops stores,Ops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種種的分項,有好像香港預算案一樣。至於實際數字是全打了星,即根本是久奉。所以如果將香港和英國比,是她們比我們公開得多,特別是開支的細分,這點完全講不上她們公開了很多或我們比她們落後很多。

  當然,有議員亦提到其他的情報組織,加拿大和澳洲,但我想指出把香港警務處的運作與加拿大、澳洲情報組織比根本是不恰當的。第一,這兩個都是一個主權國,她們自己有很完善的情報組織,她們的情報組織不單只在國內活動,亦有海外的情報組織,每年有充份的撥款,而且這幾個國家,據我了解在911後都獲得增加撥款,資源、器材都是相當先進。她們那一套架構根本和香港不相同,我們警方負責的工作亦與她們不相同。

  「酬金及特別服務」主要是協助警方打擊罪行,特別是嚴重有組織的罪行和保障香港的安全。當然我亦聽到各位議員希望我們可以進一步披露。我重申這個檢討的工作是不斷進行中,我們亦有意打算完成截取通訊工作的檢討之後,就一籃子考慮我們這些保安工作可以作多大程度上的進一步披露。這《截取通訊條例》的檢討比我們想像中需時較多,第一因為條例本身有相當的敏感性,我們需要在保障個人私隱和提高透明度,以及保障警方的執法行動之間取得平衡。

  而事實上自從911後,很多我們正在參照研究的國家,包括英、美、澳、加拿大甚至一些歐美的國家,她們的截取通訊條例都有不少的改動,無論技術上或法律上都有很多修訂,我們需要全盤考慮這些修訂才可完成我們的檢討。這檢討預計於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可以完成,亦希望明年可以對議員作一個更詳盡的交代,我們在這些保密的工作可以作更進一步的細分。

  最後我想講剛才有兩位議員對於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的國家安全條例,如果通過後,會不會因為它的通過,政府會用「酬金及特別服務」的撥款加強對市民的監控。我想向各位議員保證,政府根本沒有完全計劃因為國家安全條例的通過,而增加對警方或任何其他部門的撥款,讓她作進一步的調查工作,我們目前看不到有這個需要。況且二十三條禁止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例如叛逆、煽動叛亂、諜報行為、非法披露、損害性披露、官方機密,這些都不是新的事物,現在亦有條例禁止,所以落實二十三條國家安全條例通過,對我們來說根本不是一件嶄新的事,需要加強對警方的撥款或要求警方做很多額外的工作。所以,我想向各位議員保證,不需要在這方面過於擔心。相反,若果依照涂謹申議員的修正案,把「酬金及特別服務」預算的85 000 000元完全刪除,就會嚴重影響警方打擊罪案及維持香港安全的工作。特別是我相信各位都認同,我們香港現在是一個動盪的時代,在中東有戰爭進行,在戰爭過後,會否引致更多的恐怖活動、一些復仇式的恐怖活動呢?這些都是未可得知,我們不可排除這個可能性。警方在調查及遏止罪行方面的工作,實在是非常重要的。若果我們取消這筆撥款,其實就是嚴重傷害公眾利益。所以我謹此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政府,反對這個動議。

二○○三年四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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