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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被禁在香港公開放映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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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秀蘭議員的提問和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葉澍�i(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由1965年至1974年底,於第一次送交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檢查時被禁在香港公開放映的影片的數目、名稱、送檢年份、產地及被禁原因;其中經刪剪之後解禁的影片的數目、名稱及解禁年份?


答覆:

主席女士:

根據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記錄,由1965年至1974年底,共有357部電影於第一次送檢時不獲批准公開放映。其中71部在其後獲准公開放映(46部在刪改後獲准放映,餘下的25部則毋須刪改而其後獲准放映)。這些電影送檢時不獲批准公開放映的原因撮要如下:

 

不獲批准公開放映的主要原因

不獲批准 公開放映的電影數目

經刪改後獲准公開放映的電影數目

毋須刪改而其後獲准公開放映的電影數目

甲:有傷風化、引起嚴重震驚或反感、鼓吹犯罪及暴力罪行等

314

31

20

乙:煽動本港不同種族、膚色、階級、國籍、信仰、利益的人士互相憎恨

18

10

4

丙:破壞本港與其他地區間的友好關係

16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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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無故攻擊宗教團體

9

3

1

總計

357

46

25

至於有關的電影名稱、送檢年分、產地、及其後獲准公開放映的年份,請參閱附錄。

完

二○○三年三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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