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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十九題:保護歷史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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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智思議員的提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政府部門在位於黃泥涌峽的防空砲台上建造了混凝土平台,並在該處設置臨時辦公室,而魔鬼山砲台一帶亦建造了混凝土梯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何以在該等歷史遺跡上建造混凝土平台及混凝土梯級;

(二)政府曾採取甚麼預防措施,以盡量減少這些歷史遺跡受到破壞;及

(三)財赤問題有否影響政府在保護歷史遺跡方面所採取的措施;若有,影響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歷史上,香港曾經是一個重要的軍港和戰場,境內多處留下規模不一的軍事建築和遺址,總數估計達數百個之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已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列為法定古蹟,受法律全面保護;部分則歸類為已評級建築物,由古物古蹟辦事處密切監察有關保存事宜。提問涉及的兩處軍事遺址並非法定古蹟或已評級建築物,現時只記錄在案,供制訂長遠保存措施時作參考之用。

  黃泥涌峽的遺址僅加建了一組臨時圍欄(而非平台),用作水務署「重修港島及大嶼山集水道」工程計劃的儲物地方。此圍欄並沒有對有關歷史構築物造成任何損害。工程完成後,水務署已在二零零三年二月尾將圍欄拆除,並把該遺址交還分區地政處。至於魔鬼山炮台方面,該小徑其實已經存在多年,在二零零二年重鋪,目的是保障遊人的安全。在上述兩個個案中,加建部分均沒有對遺址的主體結構造成永久損害。

  保護歷史遺址及建築的措施大致上分為兩個層面。在立法層面,具特殊歷史、建築或考古價值的遺址及建築會依例列為法定古蹟,受法例嚴格規限,禁止破壞及限制作出結構改動。在行政層面,古物諮詢委員會現時採用一套不具法定效力的評級制度,評定歷史建築物的文物及建築價值。經評鑑的建築物分級名單已分發予相關政府部門作參考之用。如部門收到任何可能影響已評級建築物的建議,須盡快知會古物古蹟辦事處,以便該處尋求可行的折衷辦法或緩解措施,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保護這些有價值的建築物免遭拆卸。

  無論財赤問題是否存在,我們都會視保護文物古蹟為一項重要工作。今年年初,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便重新調配內部資源,為古物古蹟辦事處增添人手。我們會繼續採取適當措施,以確保保護文物古蹟工作在資源緊絀的情況下也可順利進行。

二○○三年三月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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