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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宣佈行政長官已委任以下人士,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起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委員,任期兩年:
政務司司長(主席) 鄭維健博士, GBS, JP(副主席) 方敏生女士 狄志遠先生, JP 林健枝教授, JP 徐立之教授 高保利先生 捷成漢先生, BBS 郭炳江先生, JP 廖長城先生, SBS, SC, JP 蔡素玉女士 潘樂陶先生 蔣麗莉博士 戴希立先生, JP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政府發言人表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成員來自各可持續發展的主要界別,代表性廣泛。他說:「我們殷切期望與委員會緊密合作,共同為在香港推展可持續發展而努力。」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成立,有助促進整個社會就香港的可持續發展作出討論,並讓各有關人士及團體在這些事務上交流意見。
「我們期待委員會在三月底以前舉行首次會議。」他補充說政府會就委員會的工作計劃諮詢委員們的意見,當中包括成立可持續發展基金及與籌劃可持續發展策略的有關事項。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持續發展組,將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供秘書處支援。
完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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