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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二月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答覆:
問題:
房屋署由二○○○年十一月至二○○一年三月推行“樂安居長者登記大行動”,並承諾已登記的合資格長者住戶可在二○○三年年底前獲編配入住公共租住屋h(簡稱“公屋”)單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該次行動中進行登記的合資格長者住戶數目;他們當中分別獲編配公屋單位、雖獲編配但卻拒絕接受,以及仍在等候編配的數目;
(二) 至今房屋署建議編配予該等長者住戶的公屋單位每類別的數目;及
(三) 在本年年底前有否足夠的獨立小型公屋單位供編配予這些長者住戶;若有,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我就問題三個部份的回覆如下 -
(一) 房屋署於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展開「樂安居長者登記大行動」,期間收到七千八百二十四個申請,當中有五千一百一十二個長者家庭符合申請資格。除了二百個個案因未能符合居港年期要求而暫時被凍結外,所有長者家庭已接獲配屋通知,我們亦因此提前達到原先定下在二○○三年年底前為他們編配單位的承諾。這些家庭當中有三千二百戶經已接受編配,九百二十七戶已接受了其他安排或放棄了申請,而其餘七百八十五戶則已接獲至少一次的配屋通知。
(二) 一如處理輪候冊上的所有公屋申請,房屋署每當有小型單位時便會作出編配,這些單位類別包括有舍監服務但需共用設施的長者住屋單位和各類型的獨立及非獨立小型單位。由於房屋署並沒有將編配資料另外儲存或統計,所以未能提供有關的分項數目。
(三) 我們預計在二○○三年約有五千四百個適合一至二人家庭的小型獨立單位供應,足以應付需求。
完
二○○三年二月十二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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