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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行政長官董建華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中區政府合署新翼會議廳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諮詢報告發表的談話全文:
今日行政會議討論了關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諮詢報告。社會各界對於政府提出的諮詢文件反應相當踴躍。我們小心聆聽了各界的意見,充份掌握了市民大眾對《基本法》第23條的看法。我們知道絕大多數市民大眾都同意我們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亦廣泛認識到落實《基本法》第23條的必要。有部分市民亦反映了對某些立法建議內容的疑慮。總括來說,所有大大小小的問題在三個月的諮詢期間都得了熱烈和充份的討論。
經過詳細分析和研究所有收集的資料,我們今天為立法建議作出了澄清和解釋,並就下一步的法律草擬工作訂出清晰和明確的指引。這些指引是我自己親自、認真看過,和反覆與同事研究後的結果。在這過程中,我特別叮囑同事要搞好立法工作,更要照顧市民的關注和疑慮。
我舉一個例:新聞自由是香港成功的基石,我們是一定要保障的。在諮詢新聞界的過程中,他們表示疑慮,我們一定要消除這些疑慮,因為我們根本無意、亦絕對不容許新聞自由受到損害。
例如,大家對管有煽動性刊物有顧慮,我們就建議刪除它。
又例如為確保新聞自由和資訊流通,我們將"未經授權取得"受保護資料的定義,限於通過黑客、盜竊、賄賂等指定犯罪手法取得的資料。
有關其他多項指引的詳細情形,保安局局長稍後會向大家詳細交代。
我們會依照上述的指引,盡快完成草擬法例的工作。我想�L調在這個草擬期間,我們會繼續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我更想強調在未來整個立法過程期間,我們亦會繼續小心聽取市民的意見。
我好相信,將來《基本法》第23條立法後,市民會看到他們現在享有的自由,無論是言論、新聞、遊行和集會的自由,都能夠繼續得到充分保障。
(請參閱英文發言)
完
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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