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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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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柱銘議員的提問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諮詢期內接獲多少份意見書,如何將它們分類及界定為支持或反對立法的意見書,以及會於何時公布詳細的意見匯編;

(二)會否列出有關官員於諮詢期間在各個場合就有關立法的諮詢工作、對條文的理解和執法事宜作出的每項承諾;

(三)會修訂哪些立法建議,以及作出修訂的原因;及

(四)會否再就立法事宜諮詢中央人民政府;若會,會否公布中央人民政府的意見?

答覆:

主席女士:

  就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建議:

(一)政府在公眾諮詢期間共收到超過90 000份意見書。雖然有相當數目的意見書清楚表達了對有關建議的立場,但亦有很多提出特定論點或主意。當局會在適當時間發表這些意見書的匯編。

(二)及(三)政府在擬備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條例草案時,會考慮所有在公眾諮詢期間發表的意見。當條例草案刊印以後,立法會及公眾會有足夠時間檢視有關條文。

(四)政府會在必須時就原則性問題諮詢中央人民政府;但詳細準備和草擬條例草案是純粹由特區政府負責的工作。

二○○三年一月十五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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