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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發出地稅繳款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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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已就受政府租契條例(第40章)管制的物業,發出計至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的半年度地稅繳款通知書。此等物業的每年地稅超過一百元。

地政總署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六日)說:「為省卻排隊的麻煩,我們促請繳款人士利用電子繳款方法,例如:自動轉帳、銀行自動櫃員機、「繳費聆」、透過各銀行及「繳費聆」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繳費服務(庫務署網站http://www.info.gov.hk/tsy)或使用『公共服務電子化』計劃的服務站辦理。」

發言人補充說:「繳款人士亦可郵寄劃線支票往香港告士打道郵政局信箱28000號或親身前往任何郵政局繳款,流動郵局除外。」

有關各郵政局的地址及辦公時間,請致電香港郵政查詢熱線:二九二一 二二二二或瀏覽香港郵政網頁http://www.hongkongpost.com

發言人說:「未接獲繳款通知書的地稅繳納人,應向位於香港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一樓,地政總署的地稅及地價詢問處查詢,電話:二二三一 三○三三。」

「所有物業買主亦應留意,在購置物業時必須促請其代表律師,確保計至交易該日的地稅已經清繳。」

「有關欠付上述物業地稅的資料,可致電『地稅及地價詢問熱線』二二三一 三○三三查詢有關帳目結餘,請在選擇語言後再按三,三,一。」

發言人補充說,如需書面回覆帳目結餘,每一所物業的每次查詢費用為八十六元。

二○○二年十二月六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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