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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粵港政府致力改善珠三角地區空氣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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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田北俊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局長」)在本年十月十六日的立法會會議回答議員質詢時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已在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下成立專責小組,跟進各項空氣污染管理措施,務求在二零一零年達到雙方同意的減排目標。局長在回應本人的補充質詢時,曾舉例說明該等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各項空氣污染管理措施的詳情及實施時間表?

答覆:

主席女士:

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按照雙方於本年四月達成的協議,現正詳細研究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研究報告中所提建議的可行性。兩地政府會實施一系列額外控制措施,務求盡最大努力,在二零一零年或之前,把區內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排放量分別減少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五十五和百分之五十五(以一九九七年為基準年)。

為達到雙方同意的減排目標,研究報告建議香港特區政府採取下列措施:

(a) 減少印刷業及消費品(包括各類油漆和噴霧劑等)所排放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以及

(b) 減少香港的發電廠所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可吸入懸浮粒子。

至於廣東省方面,研究報告建議廣東省政府採取下列措施:

(a) 輸入西部地區的水力發電、採用較環保的燃料及改善現有發電廠,以減少發電廠的污染物排放量;

(b) 加快收緊汽車燃料和車輛廢氣排放的標準,以減少車輛的污染物排放量;以及

(c) 針對污染程度最嚴重的工業工序,規定有關方面改善或安裝控制設備,以減少工業的污染物排放量。

兩地政府已在粵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小組下成立專責小組,跟進有關工作。該專責小組所負責的工作包括評估區內空氣質素的變化,以及分析新增改善措施的成效。為此,專責小組現正計劃設立一個更精密的區域性空氣質素監測網絡,預計該網絡可在二零零四年左右開始運作。此外,專責小組現正研究兩地的發電廠推行排放交易試驗計劃的可行性。

至於擬在香港實施的額外控制措施的細節及實施時間安排,我們一經擬訂後,即會諮詢立法會。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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