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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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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宣布委任馬道立法官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任命由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起生效。馬道立法官現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就上述任命表示:「獲委任的馬道立法官非常能幹,我深信他將會對司法機構維護法治及維持獨立司法制度的承諾,繼續作出貢獻。」

  由於馬道立法官與另一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袁家寧乃夫婦關係,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梁紹中經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後作出指示,他們不能在同一上訴法庭審訊上訴案件。

  馬道立法官的簡歷如下:

  馬道立法官一九五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七年於英國伯明翰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翌年通過倫敦法律學院(College of Law)的專業試(Bar Examinations)。先後於一九七八年、一九八○年、一九八三年、一九九○年分別在英國和威爾斯、香港、澳洲維多利亞省及新加坡取得大律師資格。一九八○年起在香港私人執業,一九九三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二○○○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並於二○○一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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