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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條例草案採用白紙或藍紙形式發表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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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答覆:

問題:

  自一九九六年至今,政府曾就不同的立法建議發表了五條白紙條例草案,讓公眾對草案條文表達意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以甚麼準則決定是否採用白紙條例草案諮詢公眾意見;

(二)決定不就立法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提出白紙條例草案的原因;及

(三)計劃在明年七月前就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成立法程序的原因?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對於條例草案採用白紙或藍紙形式發表,並沒有硬性的規則。個別政策局會在諮詢律政司的意見後作決定。一般來說,政策局會在有關的條例牽涉複雜的技術問題,或當政策局尚未能在以草案擬稿形式收集意見前作出立法建議,才會以白紙條例草案作公眾諮詢。

  (二)政府認為以諮詢文件形式,已可達致就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的原則諮詢意見的目的,因此我們決定不發表白紙條例草案。政府會聽取各界就建議所發表的意見,例如對新聞自由或學術自由可能受到影響的關注,並在最後落實草擬指示及訂定草案前,對有關的建議作出修改。

  (三)鑑於保護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政府將在明年初(暫訂為二月)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政府希望該草案可在立法會夏季休會前獲得通過。不過,完成對草案審議所需要的時間,最終是由立法會作決定。

二○○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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