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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就《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徵詢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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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現邀請各界人士及有興趣的團體,就政府當局於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四日所公布的《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發表意見。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諮詢文件臚列政府當局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建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現正研究諮詢文件內的建議,並就有關的建議徵詢各界意見。

有意就諮詢文件內的建議發表意見的人士及團體,請於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前,將書面意見書送交保安事務委員會秘書,並表明會否出席兩個事務委員會於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七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所舉行的聯席會議席上口頭陳述意見。所接獲的意見書將公開讓新聞界及公眾參閱,並會存放於立法會網頁內,除非有關人士及團體另有要求。

有關的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郵地址如下:

  地址  :  香港中區花園道3號

         萬國寶通銀行大廈3樓

         立法會秘書處

         保安事務委員會秘書

  電話號碼 : 2869 9594 或 2869 9254

  傳真號碼 : 2877 8024

  電郵地址 : rlam@legco.gov.hk

二○○二年十月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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