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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號、十一號及二十一號在灣仔金紫荊廣場舉行的特別升旗儀式,若天氣惡劣而須取消時,最早公布時間將提前到上午七時。有關新安排將由十月二日起開始實施。
特別升旗儀式於上述日期在上午八時舉行,但遇有下列情況,則將告取消:雷暴警告、紅色暴雨警告、黑色暴雨警告,以及三號或以上的颱風訊號。
現時,有關取消公布於上午七時三十分透過傳媒發布。由十月二日起,將提前至上午七時。
警察公共關係科公布第六號
完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下午三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