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每月升旗儀式安排

********

每月一號、十一號及二十一號在灣仔金紫荊廣場舉行的特別升旗儀式,若天氣惡劣而須取消時,最早公布時間將提前到上午七時。有關新安排將由十月二日起開始實施。

特別升旗儀式於上述日期在上午八時舉行,但遇有下列情況,則將告取消:雷暴警告、紅色暴雨警告、黑色暴雨警告,以及三號或以上的颱風訊號。

現時,有關取消公布於上午七時三十分透過傳媒發布。由十月二日起,將提前至上午七時。

警察公共關係科公布第六號

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下午三時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