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公開資料守則》統計數字發表

**************

  民政事務局發言人今日(七月三十一日)表示,政府在二○○二年第二季共收到四百三十六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

  在這些要求中,有三百九十宗(即百分之八十九點五)獲提供全部(三百七十五宗)或部分(十五宗)所需資料,只有十六宗(百分之三點七)要求被拒。其餘三十宗包括申請人撤回要求及在考慮中的個案。

  自《公開資料守則》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一萬一千七百三十四宗,當中有一萬零五百九十宗(即百分之九十點三)獲提供全部(一萬零三百五十宗)或部分(二百四十宗)所需資料,只有二百一十八宗(百分之一點九)要求被拒。其餘九百二十六宗包括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及在考慮中的個案。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根據守則作出的回覆,可要求一名更高級的職員覆檢有關情況。覆檢後,如果他仍然認為該部門未有遵照守則的規定,則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二○○二年第二季期間,申訴專員未有接獲任何投訴。

  發言人說:「統計數字顯示,政府部門一直適當地遵照守則的規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滿意。」

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