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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談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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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今日(四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後與記者的談話內容(中文部份):

財政司司長:我很高興財政預算案能夠獲得議員通過。這其實是議員、公務員同事、市民大眾和各界努力的成果。政府會繼續聆聽市民的意見。正如我剛才在結尾時說:我很希望和議會的同事真真正正繼續多聽市民的意見,能夠找出可以為香港經濟創出新局面的方法,在這方面,我會加倍地工作,為香港市民服務。

記者:可否講講你對「高官問責制」的看法?

財政司司長:我自己非常支持「高官問責制」。行政長官已說了細節。當然政府會在以後時間,如立法會議員需要,我們會向他們解釋,無論所費時間多少,希望他們能夠支持。我們亦希望透過這些解釋,市民能夠真真正正了解高官問責制的意思。意思其實很簡單,在現時整個社會要求更多參與制定政策,我覺得這要求是合理的,因為畢竟我們是個民主社會。在政治上的訴求方面,政治其實是指好的那方面,意思是怎樣跟民眾溝通。剛才我在預算案結尾時說過「shall we talk」,意思是我們要多一些溝通,在這情況下,無可避免地要求官員會用許多時間和民眾溝通,和傳媒溝通,透過傳媒發布消息,去聽民意。

  有了「高官問責制」後,自然會有多一些同事,能夠有時間各司其職,基於大家的意見、民眾的意見去多做一些工夫。聽了民眾的意見後跟常任秘書長一同研究,制定合適的政策。而常任秘書長亦可以有多一點時間專注研究政策、執行及實施政策等。這樣的制度其實在全世界(實行)民主制度(的地方)都是這樣的,不會由一個人獨力做兩方面的工作。這一方面是工作要求;第二方面是關乎個人本身的性格、經驗、專長。另一方面,設立「問責制」局長亦更可以吸納社會上的精英,特別是政策和其經驗有關的精英,能參與有關的社會服務。這全是問責制可以帶來的好處,所以我自己是非常支持的,我亦希望公眾能夠看到這個好處,全力支持這個制度。

記者:(現時提出的薪酬,能否吸納外界的精英?)

財政司司長:無論香港抑是外國,不一定是商界精英,在特區政府或是民間的精英,很多都非常願意投身社會,服務民眾。在這方面,我自己是很有信心的,會有足夠社會精英加入政府,為民眾服務。

記者:問責制之下行政會議和立法會的關係會否有甚麼變化?

財政司司長:行政會議本身的結構肯定會有所轉變。和立法會方面,我希望在現時的基礎上,進一步和立法會議員合作。其實,當有了問責制官員後,正如我剛才所講,問責制的一個好處是能夠令政府官員多聽民意,而立法會當然亦是很重要的民意代表。在制定政策時,如果多些容納立法會議員的意見,甚至和他們一起制定政策,我相信爭拗會少得多,畢竟在這半年以來,大家都看得到,整個香港的氣氛在轉變,往正面改變。我並不是說不想有不同聲音,我剛才在致辭結尾時也說了,香港需要有不同聲音,而這正正是香港的好處,亦是香港的風格。不過,不同聲音不代表無休止地爭鬥,因為我深信,立法會的同事和政府的同事也是一條心,都想為市民服務。如果有了高官問責制,能夠和立法會議員通力合作,在開始考慮政策時已經一同合作,我相信往後的爭議會減少很多,能夠真真正正想出好的方法,為改善香港經濟、改善香港社會做更多事情。

記者:有議員指高官問責制其實是實行人治的開始,你有甚看法?

財政司司長:我覺得這完全是誤解。行政長官反覆強調,高官問責制其中一個很清楚的好處,就是官員能夠有多些時間去多聽民意,所以我估計這些言論,即是指有了高官問責制就是人治、不聽民眾意見,這完全是錯的。另一個論點你沒有提及的,就是有些人說高官問責制是將大權集於一身,這也完全是誤解。你看看《基本法》,所有權力是源自行政長官的,行政長官毋須透過這樣的改革已經有這樣的權力,問題只是如何運用這權力和如何與委任的高官一起合作去行使權力而已。我從報章評論看到的另一言論,就是高官問責制實施之後,高官們就會全部聽命於行政長官,正如我剛才所說的,行政長官已經有這樣的權力,所以不存在更多權力的問題;第二方面,這些評論所說的日後不會有所謂抗衡行政長官的聲音,只要大家退一步想想,如果在一個正常的社會,如果大家都想香港好,我們會希望這個地方的高官和最高領導人常常「打架」嗎?這是完全不合理的,你不會想像有一個地方會希望政府最高當局互相之間是內鬨的,這怎可能有效施政呢?我們不是說政府可以為所欲為,因為立法會是一個很好的監察機制,《基本法》寫得很清楚,但問題在我們不應該期望行政機關內的高官要和行政長官「打架」的,我們說高官問責不等如「一言堂」,因為就算現時,無論是在行政會議還是大家和董先生開會,我們都有很多不同意見的。不同意見並不等如所謂抗衡,不同意見是提出不同的方案,找出最好的方案去服務市民。所以,提出這言論,指有高官問責制便沒有人去抗衡行政長官,我相信要問一問提出這言論的人的心在想甚麼。

問題:有議員批評方案的諮詢做得不夠,是否和你剛才所說的最重要是民意有所矛盾?

財政司司長:這是不對的,因為行政長官要知道自己第二屆連任之後,才可以比較有力地推出有關方案,聽市民的意見。舉例來說,如果制度在此之前推出,但由另一個人出任行政長官,而他又不喜歡(這制度),那怎麼辦呢?所以在時間方面,當然大家有些焦急,我是可以理解的,但行政長官和曾蔭權司長也說了,由現在開始,無論用多少時間、次數和力量,我們都會向市民和議員解釋,所以不存在我們不諮詢民眾的問題,其實我們是想多聽大家的意見。

(請同時參閱英文談話內容。)

二○○二年四月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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