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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四月一日起,警隊特為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金紫荊廣場舉行的升旗儀式採取新安排。預料是項儀式會成為眾多吸引本港市民及遊客的旅遊項目之一。
每月一號、十一號及二十一號上午八時正,穿著禮服的警務人員,包括十名槍隊成員、升旗手及警察樂隊將進行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的升旗儀式。警察銀樂隊將於升旗禮進行期間演奏國歌。在升旗儀式完成後,警察風笛隊會演奏其他樂曲約十分鐘。
升旗儀式的程序如下: 於七月一日特區成立紀念日和十月一日國慶日,升旗禮將另有特別安排。
在其餘日子,升旗儀式則由五名穿著工作服的警務人員進行,屆時現場將有擴音系統播放國歌。
此外,由四月一日起,所有較早前宣布有關每個星期六及每月首個星期日的升旗儀式特別安排將會取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完
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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