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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中環蘭桂坊設置永久閉路電視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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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森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答覆:

問題:

  據悉,警方擬於中環蘭桂坊設置永久閉路電視攝影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警方在決定實施有關的試驗計劃前,會諮詢過哪些團體;

(二) 該項計劃的詳情,包括實施日期、為期多久、所裝設的閉路電視攝影機數目、具體的裝設地點、會否進行24小時監察,所涉及的人手、購置攝影機機的費用,及有關的經常性維修開支;及

(三) 在實施該項計劃時,警方將採取哪些措施保障市民的私隱以免個別人士的行和行為受到監視,及對濫用閉路電視系統人員的處罰?

答覆:

主席:

(一)在過去三年,在該區的商戶組織及關注團體的支持和協助下,警方曾於萬聖節、聖誕節、新年等主要節日中設置臨時閉路電視系統,成效理想。中區警區亦已向這些商戶組織及關注團體就永久性閉路電視系統作出諮詢,他們均表示支持這項試驗計劃。

(二)警方現正研究設置閉路電視的具體設計規格及撥款安排。待所有需要的準備工作,包括進一步諮詢,招標程序等完成後,裝設工程將會暫定於大概2003年8月開始施工。所需的安裝工程完成後,便會開始為期6個月的試驗計劃,以便有足夠時間作詳細評估。警方預算會在蘭桂坊一帶裝置約9部閉路電視,其地點跟警方慣常於萬聖節、聖誕節、新年等主要節日中,設置臨時閉路電視的地點相近。預計設置系統的基本建設費用約為港幣290萬元,另加每年用於保養的經常費用約為59萬元。閉路電視會通過線路將畫面直接傳送到中區警署,並由該警署的當值人員操控,因此無需增添額外人手或額外費用。有關系統具24小時攝錄功能。在試驗期間,人員只會在有行動需要時(例如特別節日/活動)才作直接監控。其餘時間,則會按需要翻看錄影帶。

(三)警方非常重視在公眾地方設置閉路電視系統,所引社會對私隱方面表示的關注,並會採取措施,以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保障資料原則,並將會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緊密合作,確保系統所攝取的個人資料,不被濫用,除非有足夠理據,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VIII部分的豁免條文。現時,警方亦已就錄影帶資料的保安、查閱及保留期限,制定詳盡的內部程序及指引。將來訂立的行動指引,並會嚴格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警方又會向使用系統的人員發出詳細指令,以確保他們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和有關內部監管機制。違反內部指引和指令的人員,可能會被刑事起訴或遭受紀律處分。

二○○二年三月十三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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