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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在停牌期間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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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三月四日在荃灣拘捕一名三十七歲涉嫌在停牌期間駕駛男子,並呼籲市民切勿效法。

下午約五時四十五分,該名男子正駕駛一輛的士沿荃灣海霸街向大涌道方向行駛,並於近啟康街交界撞倒一名八歲男童。

該名男童受傷,被送往仁愛醫院治理。

該名司機涉嫌在停牌期間駕駛被捕,他於本年一月開始被取消駕駛資格,為期六個月。

調查發現他於二月十九日曾向一名的士車主出示其駕駛執照以租用肇事的士,故同時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被捕。

被捕男子已被獲准保釋候查,並須於三月十一日向警方報到。

警方發言人提醒駕駛者切勿於被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人如於被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可被判罰款一千元及監禁十二個月。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二○○二年三月六日(星期三)

上午十一時四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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