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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及房屋局局長黃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獲悉,現時有許多新落成的公共租住屋h(包括可容納二至三萬名居民的屋h)的商場,沒有設置銀行分行或銀行櫃員機,對有關屋h居民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房屋署︰
(一) 在設計新屋h的商場時,會否預留地方設置銀行分行及銀行櫃員機;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當沒有銀行表示有興趣在新屋h的商場提供銀行服務,有何措施鼓勵銀行在該等屋h設置銀行櫃員機,以滿足居民對銀行服務的需求?
答覆:
主席女士:
房屋委員會的現行做法,是儘量把公共屋h商場內一些位置當眼、地點適中而人流多的店鋪,預留用作銀行設施。房屋委員會透過報章廣告或信件招標,同時亦會直接與銀行及財務機構磋商設置自動櫃員機事宜,並會安排與有意承租者會面和進行實地視察。至於銀行或財務機構承租與否,則是他們的商業決定。
完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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