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區議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動議辯論

*********************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區議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動議辯論致辭全文(只發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多謝葉國謙議員就「區議會檢討工作小組報告」提出動議辯論,並感謝各位議員就這項議案所表達的意見。我相信各位議員和政府的出發點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加強區議會在地區事務上扮演的角色和為市民大眾提供更加好的服務。

  有關如何進一步提升區議會職能的問題,最近一年已多次在立法會不同的場合中討論過,包括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葉國謙議員的動議辯論,過去幾個月在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及政制事務委員會就工作小組報告的討論,以及今天的動議辯論。這些討論足以證明立法會對區議會的關注和重視。

  二十年以來,區議會經歷了多次的演進,作為地區層面最主要的諮詢架構,區議會不但更緊密地監察政府部門在地區提供的服務及設施,而且積極地就各項與民生有關的政策反映了民意,對提高公共政策的質素和公共服務的效率,起蚇n極的作用。新一屆區議會在二零零零年一月成立,在同年七月,我們成立了一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新區議會的職能。

  在檢討的過程中,工作小組的首要工作是搜集區議會及各界對區議會職能的意見。我在上任後即走訪十八個區議會,與各區區議員討論區議會面對的問題和改善的建議。在這個過程中,我聽到有幾方面的主流意見:

(一) 區議員普遍認為政府部門對區議會的尊重及重視不足,這特別反映在出席區議會會議的部門代表的職級和解決地區問題的能力;

(二) 政府給予區議會的撥款及支援不足,尤其是秘書處人手未能應付日益沉重和繁忙的議會工作;

(三) 政府給予區議員的支援不足,特別是實報實銷津貼不足以支付辦事處的開支及議員助理的薪金;

(四) 區議員對政府政策制定未能夠取得充分的了解,因此很難掌握及監察政府的政策在地區推行時的效應;

(五) 區議會應可更積極參與及監察地區事務,特別是提供和管理市政服務及設施。

  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舉行的「地方行政新紀元」研討會中,出席的400多位區議員亦提出了類似的意見。工作小組綜合了這些意見,以及聽取了各位在去年十一月的動議辯論中表達的意見,經商討後制定了28項具體建議。這些建議大部份是回應區議員主動提出的建議,並在循序漸進這個原則下進一步提升區議會的職能。例如,報告中建議負責地區工作的部門,特別是兩個負責市政工作的部門及其他區議會的核心部門,在未來需要就它們建議的政策、措施、計劃等先行諮詢區議會,並採納區議會對有關設施的設計和布局的意見,只要這些建議不偏離全港政策和不超越既定預算。這將大大提高部門的問責性及加強區議會對它們的監察和實際影響力。此外,工作小組亦建議各有關部門須指派合適人員為區議員提供“一站式”服務,及訂明出席區議會會議代表的職級;這將令部門更有效地回應區議會的意見和解決地區問題。此外,我們亦要求各負責民生事務的決策局局長及部門首長定期與區議會對話,讓區議員可以更了解中央政策的制訂及向局長和署長直接反映區議會的意見。我們亦建議大幅度提高對區議會的撥款及對區議會秘書處的支援,在這方面,上任財政司司長在2001-02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已預留1億元撥款用作推行檢討報告的建議。工作小組建議增加區議會的經常性撥款百份之四十六,以用作社區參與活動及改善環境的小型工程,其中單是改善環境的小型工程的撥款將較去年增加百分之五十。我們亦預留一千二百萬元作為增加18區秘書處及工程部的人手,並已委任一個獨立委員會,檢討區議員薪津的問題。

  為了令建議更能配合市民的需要,我們在今年七月至九月期間就工作小組的報告進行了公開諮詢。由於有很多意見認為政府不應在區議會外設立一個諮詢委員會就管理和使用文康設施給予意見,而應將有關職能交與區議會屬下的委員會。我們將會從善如流,對有關的建議作出適當的修正。葉國謙議員的動議首部份,實質上與政府的立場一致,故此我們樂意支持。至於鄭家富議員的修正案要求將此項建議改為開放地區管理委員會予更多區議員參加,我們對這建議有極大的保留。有關區管會成員的問題,在工作小組報告中,我們建議讓區議會委員會主席參加地區管理委員會會議,以及協助討論和解決有關的地區問題。由於區管會的主要職責是協調各部門在地區上的工作,若個別區議員亦可直接參加區管會的會議,將會令區管會的人數大增,並變相成為另一次的區議會會議,對協調地區工作和解決問題並沒有實質幫助,反而會使區管會的工作效率降低。不過,為了使區議員可以詳細得悉區管會的工作,民政事務專員在區議會每次會議席上,均會就區管會的工作提交全面的工作報告,當中詳細載列有關區議會要求進行的跟進行動的進度報告。當然各區民政事務專員亦可就個別地區事務,g請有關的議員陪同區管會有關的成員進一步就茬o些個別事例作出深入的商談。

  葉議員動議的第二部份是要求政府將提供文化、康樂及環境壎苀]施的部份職能,逐步交由區議會負責。在回應這部份議案之前,我想再次解釋政府對於下放行政權力給區議會的看法。以目前區議會的架構而言,若將部門的決定行政職能交予18個區議會,將會導致地區層面的行政決策機構數目激增,導致決策和職權混亂的情況。市民大眾相信亦不希望看到在香港這個這麼細小的城市,有可能出現18套的市政政策和服務標準。固此檢討報告中提出的建議,雖然沒有將區議會轉化為行政決策機關,但郤大幅加強區議會對地區服務的監察和影響力。透過這種監察,區議會將可更直接和更切實地影響政府的地方施政。

  回應葉議員的動議,我們原則上並不反對在適當的時候進一步研究如何將部份與提供文化、康樂及環境壎苀]施有關的職能逐步交由區議會負責。然而,由於上一次就區域組織架構的檢討距今只是兩年多的時間,政府認為目前階段並不適宜再一次對區議會的運作模式和職能作重大的改動。

  至於鄭家富議員提議制訂區議會周年議案辯論機制,我們認為實際上並沒有此必要。區議會現時的工作已經十分繁忙,如果硬性規定它們須就各項政府政策作周年辯論,定會影響它們工作的次序和迫切性。由於這建議在剛結束的公開諮詢中並沒有在區議會作詳細討論,我們認為不應強行為區議會制訂周年辯論機制。此外,區議員服務的重點主要以地區事務為主,我們相信重要而逼切的地區問題,在區議會的例會上已得到充份討論。倘若區議員對政府部門的回應感到不滿,他們可以透過民政事務總署或本局,甚或直接向有關決策局提供和表達他們的不滿,而無須等待周年議案辯論才提出。此外,由於牽涉的決策局或部門可能很多,若要求高級官員在指定時間出席18區的周年辯論,對有關官員會造成難以承受的負恣C我們認為由有關決策局和部門首長根據目前的安排與區議會會面及對話,就大家關心的課題討論會達致更佳的效果。故此,我們認為建議的周年辯論機制,並不適合在區議會層面推動。

  至於鄭議員建議政府研究設立獨立區議會秘書處,我們認為現行的秘書處工作安排並無出現重大的問題。目前,區議會的行政工作由每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根據區議會的意見負責執行跟進。故此,秘書處成立在民政事務處之下,在原則及實行上應無不妥善之處。在諮詢期間,為區議會設立獨立秘書處並未成為明顯的主流意見,而區議員亦似未對此達成共識。由於建議影響深遠,故此在目前階段我們認為必須審慎處理這建議。至於聯席會議的建議,我們亦深感不易,因為牽涉議員的數量是可以動輒過百,討論問題時將會甚為困難。

  主席女士,如我在開首所說,政府和各位議員都有共同的目標,就是希望加強區議會的角色和職能,令它能更好地為市民服務,我們的分別只是在步伐。政府現正總結在公眾諮詢期間收集得到的意見,並會因應這些意見作出修訂。我們的目標是在未來一個月向立法會及區議會匯報諮詢結果和最後建議,並且希望在今年年底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以推行部份建議。民政事務局和民政事務總署會聯同區議會負起監察政府部門執行建議的責任,確保各項建議可如期落實,並取得成效。

  主席女士,葉國謙議員在陳詞時說:「改革尚未成功,議會仍需努力。」政府的意見認為區議會其實在過去多年的工作是尚算成功,但我們亦同意我們仍需努力。多謝。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