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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2001年地產代理(發牌)(修訂)規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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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三十一日)立法會會議席上房屋局局長黃星華就周梁淑怡議員所提修訂《2001年地產代理(發牌)(修訂)規例》議案的回應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今天的辯論是關於地產代理監管局的建議,在二○○二年一月一日起調整牌費,下調幅度為百分之二十。為了體恤業界營運的情況,監管局在二○○○年第一次削減各種牌費百分之二十。今次建議是第二次削減百分之二十,累積減幅超過三分之一。

  周梁淑怡議員提出的動議,是把牌費的下調幅度由百分之二十改為百分之三十。對個別營業員及地產代理的影響很少,是每人每年分別額外節省一百九十元及二百九十元。這對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幫助不大。事實上,牌費在行業開支中只佔一個極小的部分。

  然而,假若周議員的動議獲得通過,則監管局估計未來三年將少收九百四十萬元,其累積儲備將於二○○四/○五年年度,全部用罄。由於監管局是一個財政獨立機構,故此理財一定要審慎,避免入不敷支。穩健的財政對一個只有四年歷史的機構更為重要。

  有些議員認為監管局擁有約五千萬的累積儲備,有足夠條件減牌費三成。雖然監管局嚴格控制開支,但每年的開支仍達五千萬元。所以約五千萬元的累積儲備亦不算過高。

  監管局百分之八十四的收入是來自業界的牌費。發牌制度自一九九九年一月推行以來,持牌人的數目已減少了百分之二十六,目前只有約一萬五千人。監管局估計在二○○二年,在扣除新入行人士的數目後,持牌人的數目仍將會再減百分之十七。與此同時,正如馬逢國議員指出,部份從業員雖然已取得地產代理的資格,但為減輕開支,他們可能會領取較便宜的「營業員牌照」。所以,監管局的收入將進一步下降。自從周議員最近建議把牌費減百分之三十後,監管局亦已詳細考慮,鑑於過去三年過渡期間續牌人數並不明朗,所以決定不改變立場。但假若現時把牌費下調百分之三十,則兩年後極有可能需要將牌費再次調高。

  但監管局明白業界的困難,所以承諾在二○○二年續牌工作完成後,再一次全面檢討牌費。如果牌費尚有下調的空間,監管局將會考慮進一步調低牌費。

  主席女士,以上我所提供的資料是讓議員明白,監管局建議把牌費減百分之二十是一個審慎理財的方案。我希望議員明白,現時並非適當時刻把牌費額外再調低一成。我懇請各位議員小心考慮監管局的審慎理財原則,並尊重監管局的決定。

  多謝主席女士。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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