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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2001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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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庫務局局長俞宗怡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1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01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

  行政長官在剛發表的施政報告中,提出增加納稅人士居所貸款利息扣除額,希望在經濟放緩的時候,減低自置居所人士的財政壓力。《2001年稅務(修訂)條例草案》是要落實行政長官這項建議。

  條例草案建議,由今年開始,連續兩年提高居所利息貸款扣稅額,由現時的每年10萬元,增加到每年15萬元。擁有自置居所並正繳付貸款利息的納稅人,若他們的利息支出在2001/02及2002/03年超過10萬元的話,他們便會因為扣除額增加,而少繳薪俸稅。選擇15萬元作為今明兩年的新上限,是經過衡量減輕自置居所納稅人的財政負擔和政府的財政情況之後,作出的平衡的決定。建議增加扣減上限為15萬元,估計每年會有超過11萬納稅人及其家庭受惠。納稅人最多可因在今明兩年每年少繳8千5百元的稅款。而庫房的薪俸稅收入會減少超過10億元。

  條例草案亦建議一項過渡性條文,容許自置居所貸款利息支出高於、或相當可能高於10萬元的納稅人,在草案獲得通過後,即可因扣除額增加,向稅務局申請重新評估他們2001/02年度的暫評薪俸稅,並繳付較低的暫評薪俸稅。沒有這項過渡條文,納稅人需待至2003年年初,在完成最後評定2001/02年度薪俸稅時,才能享受到因扣除額增加帶來減稅的得益。

  若立法會能在下月中左右完成審議和通過條例草案,納稅人和稅務局將有足夠時間,完成申請和重新計算明年一至三月內需繳付的2001/02年度第一期暫評薪俸稅,使因扣除額增加而帶來的減稅得益,立刻到位。若條例草案不能在下月中左右完成審議和通過,則有部分納稅人需待至明年四至六月之間,在他們需繳付的2001/02年度第二期暫評薪俸稅時,才可反映因扣除額增加而可享受的減稅得益。

  主席,各位議員都認同紓解民困是刻不容緩的,所以我在此呼籲議員能夠盡快審議條例草案,使合資格的納稅人,能夠順利在明年年初獲得減稅。

  在條例通過後,稅務局會馬上展開廣泛的宣傳,讓納稅人知道如何提交有關申請和時間表;稅局亦將根據該局的記錄,盡量向個別可能受影響的納稅人,寄發有關的申請表格。在收到納稅人的申請後,稅局將重新計算納稅人在明年應繳的2001/02年度暫評薪俸稅,並在第一期暫評薪俸稅繳款日以前,以書面通知有關納稅人重新計算後的應繳稅額。

  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本會盡快通過本條例草案。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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