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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署長就行政申訴和法律援助服務的發言(只發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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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署長黃灝玄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行政申訴和法律援助服務兩方面的發言(只發中文):

主席:

  今年在施政報告中,特別與本事務委員會有關的,就是行政申訴和法律援助服務這兩個大課題,我們在這兩個政策範疇過去幾年所承諾的九個目標,當中五個已經工作完成,餘下的四個亦如期推行。

  在法律援助政策方面,我們的政策是確保有合理理由在香港法院提出法律行動的人士,不會因為缺乏經濟能力,而不能夠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我們的工作目標是致力提供更有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務之同時,亦十分注重提高法律援助服務的質素。

  為了履行我們的服務承諾,法援署的前線員工已全部接受有關培訓,藉以加強他們處理詢問及投訴的技巧。另外,法援署亦不斷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在民事申請上,已經達到百分之八十五的民事法律援助申請,由申請日期起計三個月內完成審查工作。與此同時,我們亦會進一步提高審查刑事法援申請的效率。現時有關上訴要求減刑或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的申請,法援署已達到目前的指標,即百分之八十的申請,可分別在兩個月內和三個月內完成審查工作。現在我們提出要求法援署可把這目標由現時的百分之八十提高至百分之八十五。

  關於免費法律輔導服務方面,我們已於今年八月在東區設立一所新的免費法律輔導中心,並計劃本年稍後時間在黃大仙增設另一所中心,以加強對市民的服務。

  另一方面,我亦一提獨立申訴方面,議員都知道我們已提交《2001年申訴專員(修訂)條例草案》,我們希望透過草案的建議,可增加申訴專員公署的行政效率及獨立形象。如果草案得到議員支持的話,可以令公署的運作更有彈性及更有效率。另外,透過草案,我們亦將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納入申訴專員的管轄範圍內,以增加申訴渠道。

  除了申訴專員公署之外,行政上訴委員會及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的工作也很重要。過去一年,我們接獲的上訴個案數字有所增加,顯示市民對於可就行政決定提出上訴權利的認知程度有所提高。

  至於太平紳士巡視制度,過去亦與議員就現行制度交換意見。我們已於去年修訂有關法例,使非官守太平紳士可自由選擇巡視的配對安排,即非官守太平紳士可選擇與非官守太平紳士或官守太平紳士配對。另外,非官守太平紳士亦可特別指明其欲加強巡視的院所。如他對某一特定院所有興趣,欲定時巡查,我們亦可作出安排。故此,我們希望太平紳士巡視制度在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原則下,可以增加靈活性,亦可充分考慮非官守太平紳士的意見。我們會繼續看看可在那方面作出改善,擴大可巡視的機構,我們如找到新的機構,會再提出同議員商討。

  以上為我的簡介,如議員有問題,我或法援署署長會回答。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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