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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公屋管理工作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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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委員會今日(七月二十六日)檢討公屋管理外判服務,並通過進一步推展計劃,在未來三年逐步將18萬個公屋單位的管理及維修保養工作交給私人公司承辦。

由現在至2003/04年度,每年將有約60,000個現有公屋單位,連同在該年度內落成的新單位,會透過合約外判給私人物業服務公司,當中三分一合約會考慮經由局限性投標,判給由前身為房署員工出任股東的員工自組公司管理。

房委會是經考慮過由陳炳煥委員領導的「私營機構更多參與房委會工作專責小組」提交的建議後作出上述決定。房委會是於去年初通過推行服務逐步外判策略,希望提高服務的成本效益及避免房署因推行『租者置其屋計劃』而可能出現的人手過剩問題。

房屋署署理商業及業務發展總監李國榮說:「專責小組早前檢討首階段『逐步移交計劃』的進展及成效,確認有關策略進展順利並且達到提高成本效益的目標。小組同時訂出計劃的未來路向供房委會考慮。」

連同首階段的外判計劃在內,到2004年,外判單位的數目將達398,000個,佔全港公屋總數三分之二。不過,李國榮強調,今日通過的移交工作計劃的數量及步伐,最終會以員工參與「自願離職計劃」的數目為依歸。

由去年三月至今,房署共收到3,300個自願離職申請,當中有接近1,300同事已經離職,另外500人會在明年初離任。目前房署每月仍收到約30份申請,估計到2003年申請期屆滿時,申請數目會達4,000個。

李國榮說:「預計會有部分同事在申請期屆滿前才提出申請,但同時會有部分撤回申請,所以署方決定以3,300個申請作為基礎,去擬定未來外判的步伐。」

至2004年,房署的工作範疇將包括直接管理及維修20萬個公屋單位;為全港68萬戶公屋居民提供租務管理服務,及負責監管48萬戶經由逐步移交計劃及屋h代管計劃外判的管理工作。

房委會委員今日在作決定時,同時亦考慮多項因素,包括私人物業管理市場的承接力及房署員工對工作前景的憂慮等。李國榮說:「房署已於7月13日向員工發出『一人一信』,保証不會因日後推展『逐步移交計劃』而採取任何強迫遣散措施,員工不用擔心職業保障的問題。」

在今日的會議上,委員亦同意專責小組的建議,因應首階段計劃的實施情況,引入多項措施完善外判合約及員工自組公司方案的細節。此外,委員亦知悉,根據在本年五月進行的一項獨立調查顯示,被訪的公屋居民、房署員工及業界人士均對外判計劃表示支持。

在過去年多房署共批出的12份物業服務合約中,投標價較前平均節省百分之二十。連同在未來三年因取消職位而減少的薪酬開支計算在內,預計整體外判工作計劃在十年間可節省達48億元。

隨著外判計劃展開,署方已於早前成立一個特別小組專責監察外判服務的水平,並邀請公屋居民及屋h管理諮詢委員會,參與評核各公司的表現。同時,房署亦趁機檢討部門的管理運作模式,以確保為居民提供最具成本效益的服務。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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