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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木琴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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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發言人今日(七月十九日)籲請家長,密切留意一款不符合玩具安全標準規定的玩具木琴 "I'm Toy" 的回收安排。

  發言人表示:「本署最近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向一間進口兼批發商發出了收回通知書,要求該公司回收上述玩具。該款玩具包括有木琴及一支木槌配件。」

  他指出,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人員在一次巡查行動中,發現該款玩具木琴中的木槌不符合玩具安全標準規定。

  由於該玩具木琴所包含的木槌在測試時能通過所指定「手搖玩具測試裝置」的槽口,以及能完全進入及穿過另一指定「手搖玩具補充測試裝置」的中通口,會對三歲以下的兒童構成哽塞的危險,因此該玩具被評定為有高度危險性可引致兒童嚴重受傷。海關將會對該進口兼批發商提出檢控。

  發言人說:「任何人士如擁有上述玩具,應在二○○一年七月十九日至九月十八日期間退回有關批發商,或致電 2612 2692 向該公司查詢回收事宜。」

  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任何人不得進口、製造或供應玩具,除非該等玩具符合以下安全標準中其中一套標準內所載的規定,否則即屬違法:

(甲)國際玩具工業委員會所訂立的國際玩具自律安全標準;

(乙)歐洲標準71;

(丙)美國材料及試驗學會標準F963。

  該條例規定的最高刑罰為,如屬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則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消費者如對不安全的玩具及兒童產品有任何疑問或作出投訴,請致函香港北角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一樓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或致電海關熱線2545 6182。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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