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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租置計劃屋h的無牌小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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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黃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掃蕩在「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屋h範圍內擺賣的無牌小販,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經常有無牌小販在其範圍內擺賣的租置計劃屋h的名稱及總數;

(二) 有否定期掃蕩在該等屋h擺賣的無牌小販;及

(三) 房屋署及食物環境壎芵p各自在租置計劃屋h內進行的掃蕩無牌小販行動,與它們各自在公共租住屋h內所採取的行動有否分別;若有分別,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房屋委員會並無記錄顯示哪些「租者置其屋計劃」 (租置計劃)屋h的無牌小販問題特別嚴重。根據房屋署在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進行的調查,下列「租置計劃」屋h的範圍內曾有一個以上的無牌小販擺賣:

地區          屋h名稱        無牌小販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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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          太和h          7

富亨h          12

上水          天平h          6

柴灣          峰華h          2

屯門          良景h          9

香港仔         華貴h          5

當局會按需要採取行動,掃蕩無牌小販,例如無牌小販問題持續、聚集的小販數目眾多或小販販賣熟食等。

掃蕩「租置計劃」屋h內無牌小販的行動,由房屋署人員或物業管理公司根據屋h公契進行,如有需要,還會要求食物環境壎芵p的人員協助。該署人員會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逮捕和檢控無牌小販。至於公共租住屋h,房屋署人員亦可行使《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授予他們的權力,在h內採取類似行動逮捕及檢控無牌小販。

二○○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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