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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為配合馬鞍山鐵路的興建工程,政府在本年2月關閉大圍單車公園,並在馬鞍山撥地予沙田體育會興建新的單車公園。然而,建造新單車公園的工程至今尚未動工,原因是政府正在考慮T7路承建商提交的申請,該承建商要求借用部分預留土地,作為T7路道路工程的工地。由於新單車公園的地盤缺乏保安設施,近期有多部擺放在該處的單車被偷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新單車公園原來計劃及現時預計的啟用日期;若現時預計的啟用日期遲於原來計劃的啟用日期,原因為何;
(二) 是否知悉建造新單車公園工程的最新動工及竣工日期;
(三) 有否計劃批准上述借用土地作為道路工程工地的申請;
(四) 是否知悉出租單車檔的有關東主可否因新單車公園延期啟用而獲得賠償;若可,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 在新單車公園建築工程竣工前,會否加派警員巡邏該地盤?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 該幅位於馬鞍山大水坑的土地,以收取象徵式租金的短期租約形式撥予沙田體育會,用作單車公園。該幅土地已在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交予沙田體育會,單車公園原訂於地盤平整及建築工程完成後,在二零零一年五月啟用,但沙田體育會所甄選負責進行工程的承建商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底突然退出。該會於是就有關工程再行招標,重新投標的甄選工作已於最近完成,預計工程合約會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底批出,屆時有關工程亦會展開。沙田體育會預期有關工程在本年九月完成後,單車公園便會啟用。
(三) 地政總署在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七日拒絕了T7號主幹路工程承建商的要求,不准其借用該幅土地的一部分,作為T7號主幹路工程的工地,理由是該幅土地已經以短期租約形式撥予沙田體育會。
(四) 由於沙田體育會與出租單車檔位的檔主有合約關係,因此較適宜由該會考慮有關賠償的問題。
(五) 由於該幅土地已交予沙田體育會,因此該會有責任採取措施,確保地盤安全。不過,警員日常也有到該地盤例行巡邏。警方已加緊監視該地盤的情況,如認為有需要,會加派警員到該地盤巡邏。
完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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