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政府今日(六月八日)公布二○○一年語文能力評核的結果。
各卷目接受評核的人數及成績達到第三等或以上(即已達到基本要求)的百分比如下:
英文科 ───
英文科共有四百一十三人接受評核,其中一百四十一人為在職教師。
卷目 接受評核人數 成績達到第三等 或以上的百分比 閱讀 398 85.68 書寫 387 33.33 聆聽 376 68.35 口語 351 50.71 課堂語言運用 93 89.25
普通話科 ────
普通話科共有三百零四人接受評核,其中八十三人為在職教師。
卷目 接受評核人數 成績達到第三等 或以上的百分比 聆聽與認辨 289 92.73 拼音 290 85.52 口語 132 71.21 課堂語言運用 66 90.91
教育統籌局發言人說:「香港考試局向我們提供了總評核主任的一些初步觀察。總體來說,考生在普通話科各卷目都有良好成績。」
他補充說:「在英語評核方面,部分卷目表現良好。例如在課堂語言運用卷目,高達百分之九十的考生達到語文能力要求。不過,部分卷目的表現卻略有不足,例如改正學生錯誤方面,考生雖能指出錯處,但在解釋錯誤方面則表現稍遜。此外,他們在掌握文法方面亦有待改善。」
「我們現時並沒有在職教師及非在職教師接受評核結果的分項統計,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兩科課堂語言運用卷目中,考生達致或超越語文能力要求的百分比高達百分之九十,這項卷目只有在職教師才可以參加。」
「教育署稍後會公布總評核主任的報告,相信可為今屆及將來參加評核的人士提供有用的參考資料。我們亦會將資料轉交師資培訓機構,作為參考。」
「考試局今日已將結果通知書直接郵寄給考生,預計他們可於下周初收到通知書。如果考生在六月十二日仍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二二三九 二七七一向考試局查詢。有意翻查答卷的人士須於六月十六日(星期六)或之前向考試局提出申請,有關詳情已與結果通知書一併寄出。」
完 二○○一年六月八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