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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有關流動電話儲值卡的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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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立法會會議上葉國謙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答覆:

問題:

  由於現時購買流動電話儲值卡的人無須提供個人資料,不法分子因而有機可乘,利用該等儲值卡通話,而不會被執法部門追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曾否進行風險評估,確定流動電話儲值卡會否助長不法活動,以及該等儲值卡對整體治安有何影響;若有評估,會否公布評估結果;若沒有評估,原因為何;及

(二) 有否計劃規定店鋪須登記購買流動電話儲值卡的人士的個人資料;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經諮詢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和警務處後,我的回覆如下:

(一) 預先付款的流動電話儲值卡(或稱預付識別卡)在九十年代末期被引入香港。此類電話卡為低用量的流動電話用戶使用,特別是海外遊客,提供一個吸引的通訊產品的選擇。這類電話卡的功能與一般流動電話帳戶無異,只是前者有使用限期及不需要登記用戶身分。現時沒有證據顯示此類電話卡會助長不法活動,或對整體治安有負面的影響。根據警方的經驗,罪犯會利用任何可以掩飾身分的方法,包括利用這類電話卡接觸同黨或受害人,以進行他們的非法勾當。警方已經了解這可能發生的情況,並已相應發展了新的調查技巧。事實上,絕大多數罪案必須透過罪犯的實際行動才發生,此等行動會留下犯罪線索,這有助偵破案件。警方亦可從其他途徑辨識疑犯及將其追查歸案。

(二) 現時購買預付識別卡的人士沒有需要登記其個人資料。由於這些電話卡和有關的流動電話容易交予他人使用,登記購買者資料並非識別利用電話卡進行不法活動的罪犯的有效方法。任何的登記要求不單會增加流動電話服務營辦商的營運成本,亦會影響消費者。基於以上原因,而且這種措施對偵破罪案沒有太大價值,我們認為無需要要求店舖登記購買這類卡的人士的個人資料。

二○○一年五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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