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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天水圍游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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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林煥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接獲市民投訴,指天水圍游泳池不設標準泳池,而且由於使用該場館的人數眾多,他們往往需長時間輪候才得以進入。再者,因該場所實施分段開放措施,泳客經長時間排隊進場後往往只有不足一小時的時間游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該場館可同時容納多少泳客;

(二) 在剛過去的一個泳季該場館的平均每日使用人次;

(三) 有否統計市民輪候進入該場館的平均時間;若有,上一泳季的統計結果;

(四) 該場館不設標準泳池的原因;及

(五) 會否考慮在該場館內或在元朗區加建標準泳池,以及減少分段開放的次數;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天水圍游泳池在同一時間最多可容納710名泳客;

(二) 天水圍游泳池上一個泳季的每日平均入場人次為1083人;

(三) 康樂文化署並沒有就市民進入泳池的輪候時間進行正式統計。不過,根據該署人員觀察,輪候進入泳池的時間一般少於20分鐘。但在夏季公眾假期的繁忙時段,泳客可能需輪候超過20分鐘才能進場;

(四) 天水圍游泳池於一九九四年啟用。在策劃階段,由於元朗區已有一個標準泳池(即元朗公眾游泳池),所以,有關方面當時遂決定在天水圍提供一個嬉水池。不同種類的泳池互相配合,可為整個元朗區的居民提供多元化的游泳設施。

(五) 在天水圍游泳池加建一個標準泳池的建議並不可行,因為泳池附近並沒有土地可供發展。但有鑑於元朗區人口日益增多,康樂文化署正考慮利用天水圍第107區預留作休憩用途的一幅土地,興建一個標準泳池。具體的方案仍在策劃中,待策劃工作較為成熟時,該署會按政府工務工程計劃程序,向政府當局申請撥款興建。至於泳池分段開放的次數,新界區公眾泳池實施三段時間開放的安排已有多年,市民也很接受這項安排。我們近期進行檢討後,認為應維持三段時間開放。主要原因是方便泳池員工在暫停開放時進行清潔工作,確保水質符合規定標準,以及讓泳會和游泳團體在這時間內進行訓練。

二○○一年五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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