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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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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星期五)宣布委任一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區域法院首席法官以及一位特委裁判官。

  關淑馨女士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區域法院法官馮驊獲委任為區域法院首席法官以及黃國輝先生獲委任為特委裁判官。

  上述委任由行政長官按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作出。委任由二○○一年五月二日起生效,馮驊法官的委任則除外,其委任將於今年五月十六日生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對以上各項任命,表示欣慰。他說:「我深信獲委任的人士將會對司法機構致力維護法治、維持及發展獨立的司法制度,作出一定的貢獻。」

各新獲委任人士的簡歷如下:

關淑馨女士

  關淑馨女士一九五四年在澳門出生。分別於一九七七年和一九七八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七九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零年起私人執業。一九九九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二○○○年三月在出任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的同時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馮驊法官

  馮驊法官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在新南威爾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八六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專業證書。分別於一九八五年、一九八六年在新南威爾斯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零年成為英國仲裁學會普通會員。一九八七至九三年間私人執業,一九九一至九三年出任香港大學兼職講師。一九九三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一九九八年二月出任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同年九月晉升為區域法院法官。

黃國輝先生

  黃國輝先生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四年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先後於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七年在The Utter Bar of Middle    Temple 及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九年加入前律政署為法庭檢控主任,一九九五年起晉升為高級二等法庭檢控主任。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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