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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2001年撥款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只發中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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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四日)立法會會議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就涂謹申議員提出有關香港警務處運作開支的修正案的發言全文:

多謝代理主席:

  政府是強烈反對涂謹申議員的修正案,將警隊「酬金及特別服務」分目下所預算的一億三千萬元全數刪除。我們詳細的反對理由,其實我已於上年及前年講過,最近發給議員的信亦都列明,我其實不想再重覆地說,不過,有數位議員提出的問題,有數點我是想回應一下。有議員提到要求我交待政府是否有誠意和議員共同研究加強這些開支的透明度,兩年已經過去了,是否沒有和議員談過,到底是否有誠意?這點我很樂意交代,我亦覺得不難交待。因為事實上這類保密的工作,無論是宏觀些的情治,好像英國的M15或M16的情治工作,這類的保密工作,或者是微觀些的截取通訊的工作,或者是警察的一些特別服務開支的工作,全世界來說,都有一定的保密性。

  當然,隨著時代的演變,時代的進步,很多國家都是慢慢將他們的工作有限度地公開。議員很喜歡提及的M15這個例子,我記得我上年亦指出過。我記得涂議員、何秀蘭議員都振振有詞地說,在電腦已可看到M15將它工作的分類和開支都已有分目,剛才涂議員再提及軍機五處的開支分目。但正如我上年已說過,不要忘記英國 —— 一個許多在座議員都很仰慕的國家,它是需要多少年才把這些工作稍作公開?是經過八十年,因為軍機五處是在一九○九年成立,素來都是黑箱作業,因為在運作上是有這樣的需要,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直至一九八九年他們才通過一個Security Service Act,保安組織的條例,並且開始有年報,其實亦不算是年報,數年才出一本,是將M15整體的開支大略地公開。它將一些微觀的項目開支,無論截取通訊,或者其他特別類似我們的「酬金及特別服務」,我都是說若有這些分類可以公開,我末有所聞。如果涂議員可以找得到,我亦樂意看一看。如果真是和我們這一類的分目有這樣相似的微觀服務有公開,我想若涂議員找得到,他已經說了,他根本亦找不到。我經常有和外國情治組織的人員作出交流,他們向我表示,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他們都是非常小心,不是隨便將他們涉及行動工作的細則作出公開。

  亦有議員提到,到底政府是否不信任立法會,何時才可和他們共同研究,何時才可增加透明度?我可以向議員保證我們非常重視這個工作,而且是不斷向外國取經,研究外國的法例和他們的做法。正如我上年已經說過,這個分目的開支,我們不是想和截取通訊掛u,其實過往都是議員比較喜歡將這個話題和截取通訊掛u,涂議員當然就最留意,最關心截取通訊這個話題的議員。正如我上年說過,我的意思只不過是說將這些保密工作公開的問題,其實很敏感和很複雜,外國的經驗都是需要數十年的研究,等閒數十年的研究,才可以公開。所以我們需要全面深思熟慮的研究,是一籃子地研究,研究截取通訊怎樣才可提高透明度及問責性,整體研究過之後,才作公眾的諮詢和公開。

  其實我亦有一些進度可以向各位議員交待,我過往都說過,譬如截取通訊的條例,我們無法落實回歸前通過的條例,因為我們發覺有許多的漏洞,是完全不了解執法的需要,如果實施該條條例,對政府維護治安的工作,會造成很大的傷害。所以我們在九九年底,成立了一個研究《截取通訊條例》的工作小組來研究這個問題,我們亦已經開了數次會,雖然這個問題非常複雜,因為要考慮到世界各地法律上的演變,以及技術上的演變,因為在截取通訊方面,電訊方面科技的進展實在是一日千里。我們留意到在九九年和二○○○年,澳洲和英國進行了深入的檢討,我們需要考慮過他們的檢討,才可作出我們的建議。

  雖然如此,按目前的進度,我們相信在明年年底,即二○○二年底,我們這個工作小組,應該對於截取通訊條例該有些甚麼條款,在保密和提高透明度之間,可以如何取得平衡,應該會有一個初步的結論。我們希望在二○○三年就開始公眾諮詢,能夠將截取通訊問題公開諮詢的同期,我們亦都可以一籃子考慮其他保密工作,例如酬金及特別服務的開支,是可以用甚麼方法更加增加它的透明度。

  因為在我的信堶惜庣L去已經解釋過,及最近警務處長在財委會特別會議已經解釋過,酬金及特別服務撥款的開支涉及警隊的機密行動,包括打擊嚴重罪案、毒品罪行及保安事宜,公開這些開支,回應李家祥議員的問題,可不可以好像外國那樣,過了一段時期就公開呢?

  舉一個例子,就是譬如美國聯邦儲備局的FOMC公開市場委員會,它對於利率的決定,它不即刻公開但可能經過個月後公開,因為到時有關利率的分析已經是明日黃花,那些經濟資料已經是歷史性的數據historic data亦都不妨公開。但是保安工作就不是,正如警務處長指出,如果我們尚未全盤考慮過怎樣可以在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亦都不會削弱我們保安的能力,我們是未考慮清楚就將它們公開,經過一段時期之後,那些有心人士,那些為非作歹有心之人,分析了一段時期三數年後開支的模式,可能會作到某種的結論,或是看到警方執法工作某種的弱點,是對我們不利,所以我們目前仍然不能夠公開的。

  但是我可以向議員保證,我們是完全積極地研究在保密工作及透明度問責性之間取得平衡,相信我們在研究完《截取通訊條例》之後,即大約二○○三年,一籃子檢討這個問題,到時就有機會和各位議員商討怎樣在這方面的工作做好些。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政府否決涂議員的動議。

二○○一年四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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