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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讀辯論《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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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工商局局長周德熙今日(四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非常感謝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丁午壽議員及各委員支持有關的合併計劃,並提出具建設性的意見,改善條例草案,使科技園公司的公眾角色更清晰,運作更具透明度,更有效地為業界提供優質的支援服務。政府與條例草案委員會商討後,將會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修正草案的部份條文。

  在與條例草案委員會討論的過程中,部份委員指出科技園公司一方面要履行公眾使命,另一方面要按照審慎的商業原則處理業務,他們擔心這些要求可能促使科技園公司為攫取利潤而提高服務收費,以至違反公司支援業界的原有宗旨。

  對於這點,我想重申,從工業h公司和工業科技中心公司多年的經驗所得,按照商業原則處理業務,是可以實現的目標。而且,當合併完成後,現有三間機構的資產將轉歸予科技園公司。因此,科技園公司將會擁有充裕的資源,以靈活的安排,為業界提供服務。我們絕對不是要鼓勵科技園公司以圖利為目標,而是希望公司在處理財務安排時,採取審慎妥善的態度,在促進和支援業界發展、轉移及使用科技的大前題下,能因應各種服務的性質、不同使用者的需要以及公司本身的財政狀況,去釐定合適的收費水平。

  在這個原則下,科技園公司會繼續為有需要的公司,例如接受培育的新晉科技公司,提供收費低廉甚或免費的支援服務。至於為一般公司提供的商業服務,則會按合適的市值價格收費。政府亦承諾,對科技園公司履行公眾使命上的承擔,不會減退。

  條例草案委員會亦提出科技園公司應廣泛地公布其服務範圍。我們十分贊同此項意見。科技園公司將因應業界需要、巿場情況和科技發展的變化,適時地提供業界所需的服務。科技園公司亦會進行巿場推廣活動,廣泛地公布有關服務,使業界獲得裨益。

  此外,條例草案亦設立監察機制,確保科技園公司能向公眾負責。在這方面,條例草案規定該公司每年須向政府呈交週年報告和經審核的帳目報表,而政府亦會將這些文件提交立法會省覽。這機制確保科技園公司的業務和財政狀況得到有效的監察,並幫助立法會及公眾評估科技園公司在支援業界方面的表現及成效。

  主席,我謹請各位議員支持《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草案》,以及我稍後動議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使科技園公司能早日成立,為業界服務。

  謝謝。

二○○一年四月四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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