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寄給朋友政府主網頁

收入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

***********

  政府將於短期內向立法會提交三條獨立的綜合條例草案,分別為2001年收入條例草案、2001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及2001年收入(第3號)條例草案。草案的目的是實施財政司司長在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的收入建議。

  2001年收入條例草案包括下列三項收入建議。這些建議已根據《2001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於三月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實施:

(一)把煙草的稅率調高5%;

(二)把酒精濃度不多於30%的酒類(葡萄酒除外)的從價稅率,由現時的30%調高至40%;及

(三)把私家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的車輛牌照費,以及所有駕駛執照的費用調高10%;

  政府發言人說:「根據《2001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上述三項建議具有臨時法律效力,以確保公共收入不會有所損失。若到時立法會尚未通過有關的收入法例,這保障令將於七月七日(生效後四個月)失效。因此,我們須循一般程序,向立法會就這三項建議正式提交條例草案。」

  2001年收入(第2號)條例草案載述以下建議,該等建議將在立法會通過有關條例草案後實施:

(一)把個人進修開支的最高扣除額,由每年30,000元調高至40,000元;

(二)把飛機乘客離境稅由現時的50元調高至80元,並擴大該稅項的徵收範圍,以包括所有乘搭直升機離境的乘客;及

(三)把路邊停車收費錶的最高收費,由每15分鐘2元調高至3元。

  發言人解釋:「增加薪俸稅個人進修開支最高扣除額的建議,目的是鼓勵終身學習。至於我們提出的增加收入建議,只是稍為調高一些項目的收費,應不會影響經濟復蘇或基本民生。另一方面,由於預計在二零零零至零一年度及二零零一至零二年度,政府的財政均會出現整體赤字,因此我們須通過這些增加收入的建議,致力於中期預測期間達致收支平衡。」

  2001年收入(第3號)條例草案包括兩項相關的建議,即將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從價稅率,由現時的每宗交易0.225%調低至0.2%,以及增加現時的股票交易徵費0.002個百分點,以助成立新的投資者賠償基金。

  發言人說:「我們把這兩項建議載述於一項獨立的綜合條例草案,原因是兩者的目的均為提高香港金融市場的競爭力。實施這兩項建議,將可降低股票交易的成本及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如2001年收入(第3號)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我們計劃在今年七月同時實施這兩項建議。」

  條例草案亦同時建議取消在現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條例》下付予香港交易所的徵費。香港交易所現建議徵收一項新的交易費,該項收費建議須獲證監會的批准。

  以上三項2001年收入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四月六日)刊登憲報,並於四月二十五日(星期三)提交立法會。

二○○一年四月四日(星期三)


寄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