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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的提問及房屋局局長黃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當局正展開「樂安居長者登記大行動」,以落實已登記的合資格長者可在二○○三年年底或之前獲編配入住公共租住屋h(公屋)單位的承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至今接獲的登記數目,當中由長者撤回登記的數目及其撤回的原因; (二) 登記程序及手續,以及房屋署如何協助長者瞭解該等程序;及 (三) 當局會否考慮安排那些未能在本月底前,但會在其後數月內落實登記的合資格長者在二○○三年年底或之前獲編配入住公屋單位?
答覆:
主席女士:
自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展開樂安居長者登記大行動以來,房屋署共接獲了五千五百四十二個長者住戶的申請。加上已在公屋輪候冊登記的六千四百五十五個長者住戶,截至本年三月十七日為止,一共有一萬一千九百九十七個長者住戶申請公屋。房屋署雖然不時接獲撤回申請的通知,但是並無存備長者撤回申請的分項數字。撤回申請的原因通常是申請人身故或入住安老院。
長者提出申請時,房屋署只要求他們填寫申請表格和提交身份證副本。如有需要,房屋署職員會協助他們填寫表格。此外,房屋署亦有採取宣傳推廣措施,包括:
(一)在傳媒刊登廣告、舉行展覽和派發宣傳單張; (二)透過社區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向長者宣傳有關資料;及 (三)進行外展探訪,並設立電話熱線和查詢櫃位。
長者申請公屋,是持續進行的工作。假如他們在本年三月後才提交申請,房屋委員會亦會按照既定政策為符合資格的長者住戶編配公屋。
完
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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