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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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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三月十九日)宣布委任林文瀚先生為區域法院法官;吳承威先生為裁判官。林文瀚先生及吳承威先生的委任分別於二○○一年四月十七日及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新獲委任區域法院法官及裁判官的簡歷如下:

林文瀚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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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文瀚先生一九六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三年及八四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四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五年起私人執業。二○○○年八月至九月期間多次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高等法院暫委副司法常務官。

吳承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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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承威先生一九五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七年畢業於英國牛津大學,一九八六年於倫敦City University取得法律文憑。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及英國同時獲大律師資格,並一直私人執業。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