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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在「給香港的信」節目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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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政司司長曾蔭權今日(三月十八日)在香港電台「給香港的信」節目發言全文:

  自我向立法會提交我的第六份,也是任內最後一份財政預算案後,至今已接近兩個星期。這份預算案可能是我感到最難編寫的一份。

  為何我這樣說呢?

  首先讓我們回顧一下一九九七年年底的情況。當時亞洲金融風暴席捲香港,我們多年來一直享有的強勁經濟增長,頓然消失。香港陷入數十年來僅見的經濟衰退。對很多市民來說,那段時間都是痛苦難忘的。到一九九九年年中,情況已見好轉,而去年本港經濟更大幅反彈,錄得十多年來最高的增長率。

  我明白統計數字不能反映全部情況。我知道有些人仍然承受茧h苦。我更了解到部分市民還未完全因經濟復蘇而受惠。

  對很多人來說,過去幾年是一段很艱難的日子。有人遭到凍薪,甚至被減薪;更有人失業。由於家庭收入下降,家庭開支變得捉襟見肘,人人都要減少開支。政府收入亦同樣下降。

  不過,情況已逐漸好轉。今年工資應會稍為回升。失業率已逐漸回落,而且應會繼續下降,但以香港的標準來說,仍屬偏高。

  不過,大家不妨回想一下,在那次經濟衰退最嚴重時,人人都認為情況難以改善,憂心如焚之際,我們特意不削減政府開支,反而大力推展多項有助經濟復蘇的計劃。這些措施減輕了市民的經濟負擔,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在當時的困境中,我們調低差餉、減輕大部分家庭的稅務負擔、為以按揭方式置業的人士增設10萬元扣稅額、提高照顧殘疾或年老家屬開支的扣稅額。一九九八年年中,我們更破例提出一個小型預算案。所有這些措施都是為了紓解民困,幫助香港市民應付這次突如其來而且非比尋常的經濟逆境。

  現在經濟雖然已經好轉,但是政府財政狀況仍未回復金融風暴前般穩健。政府日常開支仍然高於日常收入。相信不用我多說,每個市民都知道在現實生活中入不敷支的情況是怎樣的。

  在擬備這份財政預算案時,我不能忽視上述任何一個因素。我亦必須緊守審慎理財的原則,因為這是香港在戰後取得卓越成就的基礎。

  我要在政府開支與政府收入之間作出一個理智的平衡。我們是否應該增加開支,並增加稅收以應付這些額外開支?還是應該減少開支而完全不加稅呢?

  減少開支會令弱勢社覺o不到所需的援助,而加稅則會加重中產階層的負擔,特別是當部份中產人士的物業價值已下跌,有些甚至變為負資產。

  本港的經濟只是剛剛全面復蘇,我們需要深根固本。因此,我採取了中庸之道,提出一份務實的財政預算案。

  儘管如此,下年度的政府開支仍然會較本年度的預算實質增加百分之二點五,我們並因而得以為日常服務提供50億元額外撥款。同時,由於我的同事在資源增值計劃下致力節省開支,因此另外會有20億元以騰出使用。換言之,我們一共會有70億元的額外款項,去推行新服務或擴充及改善現有服務,這絕不是一個小數額。

  深入一點來說,我們會將這筆額外款項用於最需要撥款的範疇,包括改善中小學教育,為老人及殘疾人士提供更佳服務及扶助處於歧途邊緣的青少年。另外,我更想強調,這筆款項亦會用於加強本地勞動人口的培訓及再培訓工作,使他們能掌握在二十一世紀所需的知識及技能。

  當然,有開支,就要有收入。我們必須尋求資金,以應付大部分的額外開支。為此,我建議只輕微調高幾項稅項和收費,並特意不調高薪俸稅或利得稅稅率,也不削減薪俸稅免稅額。我所提出的加稅建議都是經過審慎考慮,這些建議既不會影響基本民生,也不會窒礙經濟增長。

  在任何社會,總會有人要求增加某方面的開支、減稅或提高扣稅額。有些人看到政府有巨額的儲備,就極力主張政府應放棄量入為出的原則,動用儲備去填補不足之數。

  對這點我不敢苟同。去年我們的財政儲備投資收益超過230億元。我們會將這些收益用於來年的開支計劃。假如我們動用儲備,則我們將來藉儲備而賺取的收益肯定會減少,另一方面,我們的開支計劃則會增加。儲備如一直動用下去,最終我們便再沒有儲備作投資之用;又萬一我們再次面對像一九九七及一九九八年的金融危機,我們便再沒有儲備依靠了。

  如果遇到那個情況,我們如何支付開支呢?假如港元受到狙擊,我們如何捍懂鉹萱O?日後遇到經濟逆轉,我們又如何能夠像一九九八年一樣,一方面繼續推行各項開支計劃,另一方面則寬減稅項以紓解民困呢?

  香港這個以對外經濟活動為主導的小規模經濟體系,並不是處於一個封閉的環境。我們不能對全球的經濟前景掉以輕心,因為美國經濟放緩所帶來的不明朗因素,以及日本持續出現的經濟問題,都可能會對香港剛剛復蘇的經濟有影響。

  香港以審慎理財而享有盛譽。不過若連年出現財政赤字,而每次我們又都動用儲備來填補的話,我們便會喪失這個美譽。投資者會失去信心,日後在香港開設的企業將會減少,而現有企業則會發覺籌集資金的成本越來越大。這最終可能會導致失業率上升,市民的生活水平下降。

  我們冒這種種風險是否值得呢?今日,若我們少交些稅或政府增加開支,可能會受到歡迎。但我們的下一代將來要為此而承受沉重負擔。這樣公平嗎?而且,《基本法》規定,我們須力求收支平衡,我們如何履行這項規定呢?

  我不會只為了取悅人心而捨難取易。身為財政司司長,假如我不顧及香港長遠的利益,就是沒有克盡對香港市民的責任。我最後一份財政預算案就是要作出一個平衡。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