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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及房屋局局長黃星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已獲撥款興建的馬鞍山T7號主幹路的J22A支路,與最近推出發售的私人屋苑翠擁華庭其中數座樓宇非常接近,該公路落成後會對屋苑部份居民造成噪音及景觀影響。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當局在十年前已計劃興建該主幹路及支路,當局在審批該屋苑的建築圖則時有否考慮該公路的定線;
(二) 該屋苑的發展商曾否獲准增加該屋苑土地的地積比率;若然,詳情為何,以及有否評估該項批准是否出現上述問題的成因;
(三) 有否評估有關政府部門在處理該公路的規劃工作時有否行政失當;若有行政失當,當局將有何跟進行動;
(四) 會否為該支路進行另一次環境影響評估;若否,理據為何;
(五) 該支路與該屋苑的間隔距離是否符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的相關標準;若然,詳情為何;若否,有何補救措施;及
(六) 有何措施紓解該屋苑居民的不滿和憂慮?
答覆:
主席女士:
T7主幹路的位置及路線已畫在夾附於翠擁華庭地契的圖則上,而該地契的條款列明發展商須提交一份紓緩環境影響的方案給環境保護署審批。發展商提交的方案於一九九六年九月被環境保護署接納。其後,建築圖則依據該方案而設計,並由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審批。
根據馬鞍山分區計劃的大綱草圖,翠擁華庭地盤的最高地積比率被限制為五倍。發展商並沒有獲准增加地盤的地積比率,而翠擁華庭是根據該限制而發展的。
T7主幹路的規劃及設計是附合有關法例的要求,並經過廣泛諮詢,考慮過公眾意見後才進行,並沒有行政失當。
T7主幹路的環境影響評估,已經將所有支路,包括J22A支路的環境影響考慮在內。而環境保護署亦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於二○○○年五月發出了環境許可證,並沒有需要為該支路進行另一次環境影響評估。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說明新建道路不應該產生過高的交通噪音,以超越七十分貝(A)的水平。環境影響評估所建議的消減噪音措施,將足夠使T7主幹路的交通噪音降至《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訂立的水平,而該準則並沒有硬性規定道路和房屋發展之間的距離。
拓展署聯同有關部門的代表於二○○一年二月九日與翠擁華庭的居民會面,解釋T7主幹路的工程計劃。拓展署在會中作了以下六項建議,以減低居民的憂慮:
(1) 將該支路與翠擁華庭第十五座之間的距離增至九米;
(2) 考慮在主幹路北行線的半開放式隔音屏障的頂部延長兩米,以降低噪音水平;
(3) 在翠擁華庭住客會所和第十五座之間的防撞攔,高度由零點八米加至二點五米;
(4) 在第十五座外位於主幹路的隔音屏障背面上,加裝消減噪音物料;
(5) 在岩石斜坡上加種植物;
(6) 在道路工程進行時執行環境監測與審核計劃,並設立投訴熱線。
拓展署將會與翠擁華庭的居民成立聯絡小組,討論及落實各項安排。
完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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